(原标题:一孕妇在宝鸡三院做人流险丧命 子宫一角被切除)
宝鸡市凤翔人张先生夫妇最近非常抑郁困顿。原因起于2018年2月份在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一次人流手术,给张先生的家庭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此事反映给《阳光报》宝鸡记者站求助,以唤醒一些白衣天使的责任心,使更多的家庭少受伤害。
人流手术后16天 失血性休克
2月25日,凤翔人刘女士因怀孕40天,腹痛并出血来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门诊寻医,经阴式B超检查,主诊医生董丽琴建议人流手术。当日做完手术后即回家休养。3月6日,刘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按照术后医嘱到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做了复查,期间并未做血等化验检查。刘女士回家后间歇性感到腹痛并少量出血。刘女士家人感觉不合适,加之腹痛加重。3月20日再次到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就诊,同样是董丽琴大夫接诊,董大夫做了检查后告诉刘女士应加强营养,做了处理并给配了一些药品,让刘女士回家休养。据刘女士表述,她当时腹痛并未减轻。3月22日刘女士腹痛难忍,家属将刘女士送至解放军陆军第三医院,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抢救手术,刘女士一侧输卵管被切除,子宫一角被切除。诊断结果为:左侧输卵管间质部妊娠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贫血。
而刘女士的家人则称:当时救治的大夫说再晚来一些时间就有生命危险了。
副院长:暂定为“不良事件”或“医患纠纷”
张先生反映后,5月9日《阳光报》记者来到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医教科秋军峰办公室确定了实施B超检查和门诊接诊的两位工作人员,均为持有国家正式执业资质的专业医务人员。秋军峰主任就这件事做了陈述:“患者是一个双胎孕,一个在宫内,一个在宫外,由于当时发育较小,B超未能检测到,结果是由患者自己造成的,因为这个宫外孕手术迟早要做,只不过是把普通手术变成了急诊手术,从医院方面来讲,我们工作人员确有不足之处,这是个误诊,我们也和患者做了沟通……”。
记者问:“贵院专业的医务人员,从职业素质角度讲,当时未能B超检测到宫外孕,患者刘女士3月6日、3月20日两次复诊并陈述病情,医院接诊大夫未能给患者查血、B超复查,造成宫外孕破裂、危及生命、器官切除,给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事实和伤害。那么,医院对此事从管理角度和医学方面如何定性?”秋军峰主任:“这次事情发生后,我们医院进行研判,事情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严重,我们的工作人员确有不足,做为医疗事故是需要专业鉴定的,目前我们将此事定为医疗纠纷,同时因患者要求过高,我们已向患者建议,若不同意医调委调解,可做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判多少,我们立即执行多少。”
记者采访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席志峰副院长时,提出经了解贵院2017年就有多起医疗纠纷发生,刘女士这件事目前贵院如何界定?席副院长称:“宝鸡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对投诉、纠纷等方面的工作做的很好,上升到医调委的只有一起。对于这次事件,我们暂将它界定为‘不良事件’或者‘医患纠纷’,同时会积极来处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