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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

发布:2019-04-03 06:14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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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 动态评估。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医生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信息要适时录入《桂妇儿系统》,适时更新孕产妇保健信息,以期实现孕产妇妊娠风险的动态评估、动态管理。 (三)转诊管理。 具有一定风险的孕产妇,

2.动态评估。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医生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信息要适时录入《桂妇儿系统》,适时更新孕产妇保健信息,以期实现孕产妇妊娠风险的动态评估、动态管理。

(三)转诊管理。

具有一定风险的孕产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根据自身能力,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及时作出转诊研判,并做好转诊记录,填报“桂林市危重孕产妇转诊单”(见附件4)。具有危重情形的孕产妇,应立即就近转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不宜及时转诊的高风险危重孕产妇,可在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电话、视频或现场指导下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对不配合转诊工作的孕产妇,经治医疗机构必须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妇幼保健院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再动员,同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保证孕产妇安全。各单位不得擅自越级收治危重孕产妇。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转诊、推诿转诊。

(四)接诊管理。

1.高风险孕产妇接诊。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立高风险孕妇门诊,执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起畅通高效的高风险孕产妇就诊“绿色通道”。

2.危重孕产妇接诊。接诊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及时收治危重孕产妇,对于需要立即急救的危重孕产妇,要紧急启动本院危重孕产妇救治预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区域孕产妇急救专家组专家进行联合急救,避免出现医疗处理延误。并及时向转诊单位通报转诊结局和转诊评价,要求填写转诊回执单(附件4)。

(五)专案管理。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无论在首诊筛查或孕期过程筛查,都要在《桂妇儿系统》及时录入筛查结果,以便实时显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孕产妇,针对颜色进行专案管理,做好高危门诊登记(附件5),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建立县乡村三级定人定机构实时开展跟踪服务、追踪随访制度,针对分级管理要求确定住院分娩机构。专案管理的责任机构负责对“绿色”“黄色”孕妇迟到7日、“橙色”“紫色”孕妇迟到3 日、“红色”孕妇迟到1日未就诊应及时催诊。一个不漏的及时研判高风险、危重孕产妇健康进程,直至妊娠终止后42天结案。

(六)产后访视。

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孕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桂妇儿信息系统》,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桂林市孕产妇分级管理流程,落实产后访视工作。

桂林市孕产妇分级管理流程图见附件6

(七)危重孕产妇和死亡孕产妇评审。

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死亡孕产妇评审制度,认真落实《桂林市危重症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市卫妇幼〔20197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总结孕产妇管理救治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五、管理职责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订孕产妇分级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孕产妇分级管理,督促有关机构和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辖区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健全区域内危重孕产妇联合救治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组织开展辖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孕产妇分级管理质量控制与评估监督,研究解决孕产期保健及产科处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二)妇幼保健机构。

安排专人负责辖区高风险孕妇的管理,县级每季度、市级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指导辖区规范开展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 配合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辖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评审;承担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业务培训和考核, 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指导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 协助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辖区内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指导。建立辖区高危管理工作QQ群、微信群,及时收集掌握辖区橙色以上高危孕产妇信息,并抽取比例进行网络质控,市级抽取5%以上,县级抽取10%以上,并上报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

(三)医疗卫生机构。

1.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发现孕妇并登记造册,动员怀孕妇女及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对黄色以上高危孕产妇做好专案管理,填写《桂林市高危孕产妇辖区管理登记本》(附件5)。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高危追踪,负责辖区产后访视工作。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怀孕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提供产检,将筛查评估高风险的孕产妇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分级管理,对“绿色”风险孕妇进行产前检查;负责本辖区高风险孕产妇信息管理,掌握本辖区的高风险孕产妇情况,每周二次从系统内调出辖区高风险孕产妇信息,对黄色以上高危孕产妇做好专案管理,填写《桂林市高危孕产妇辖区管理登记本》(附件5),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高危追踪;负责本辖区孕产妇产后访视,同时做好访视和妊娠结局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