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性 > 孕产保健 > > 合肥高危孕产妇将按"绿黄橙红"分级 实行首诊负责制

合肥高危孕产妇将按"绿黄橙红"分级 实行首诊负责制

发布:2018-06-28 06:1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据悉,《合肥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详细介绍了高危评分标准、分级及相应的救治原则。根据方案,在首次建册时对孕产妇要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同时严格按照《合肥市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妇幼保健所了解到,从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合肥市高危孕妇人数较往年同期有所提升。其中,既往剖宫产史增加了13.97%,高龄产妇增加16.69%。为此,合肥市卫计委印发了《合肥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要求为所有孕妇提供产前检查,严格评估,并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专家介绍,随着高龄产妇人数的剧增,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随之上升。据悉,《办法》详细介绍了高危评分标准、分级及相应的救治原则。根据方案,在首次建册时对孕产妇要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同时严格按照《合肥市高危孕产妇评分表》进行孕高危筛查,在孕中、晚期进行复评,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按照高危孕产妇危险程度,将高危孕产妇分为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产前检查的孕妇可以根据孕产妇保健手册上的标记颜色,了解自己的高危级别,选择相应的产检机构和分娩机构,合肥市妇幼保健所将把全市的二级、三级助产机构标注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此外,《办法》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并及时报告和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高航 杭春梅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