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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危孕产妇将分“红橙黄绿”四色登记 转诊将“一路绿灯”

发布:2017-11-07 06:08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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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夜辗转几家医院,高危产妇无医院接收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孕产妇、新生儿对危重病救治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记者27日从合肥市卫生计

一夜辗转几家医院,高危产妇无医院接收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孕产妇、新生儿对危重病救治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记者27日从合肥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合肥市出台《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将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心的急救专家库以及“绿色通道”将保障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得到有效救治。

高危妊娠分红橙黄绿四级管理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统计数据显示,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孕妇高危因素比2015年度明显上升,其中高危人数增加了18%左右,其中既往剖宫产史增加了6.21%左右,高龄者增加1.91%左右。对此,合肥市卫生计生委出台《合肥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为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高危孕产妇提供全方位服务和管理,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的患病率和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合肥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机构会根据高危孕产妇的妊娠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与并发症等进行评分,然后按照高危孕产妇危险程度,从低到高将高危孕产妇分为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其中,高危等级为橙色的孕妇,孕28周前由二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门诊进行孕期检查、随访和干预,孕28周后由县级救治中心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门诊进行孕期检查、随访和干预及住院分娩。高危等级为红色的孕妇,由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高危孕产妇门诊进行孕期检查、随访和干预及住院分娩。

高危孕产妇转诊“一路绿灯”

据了解,合肥将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诊“绿色通道”,危重孕产妇转诊时“一路绿灯”。当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筛查时发现不属于本级管理范围或本级不能诊治的高危孕产妇,必须在征得孕产妇或家属同意后,及时转往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接诊机构对基层转来的高危孕产妇须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实施诊治。

对病情危重、不能耐受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可就地、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再就近转至其他上级医疗机构。危重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妇产科,同时选派熟悉病情的医务人员护送,接诊医疗机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三甲医院ICU要有两张以上床位收治危重孕产妇

综合性医院要在重症医学科明确至少1张专用床位(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不少于2张),用于收治危重孕产妇,并配置专科医疗设备;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必须设立重症监护室。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高危门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接诊,对高危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对孕妇高危因素进行动态监护,并给予相应的治疗与指导。

同时,设立高危病房(满足高危产妇要求),开展高危孕产妇的助产服务。成立产科安全管理组织和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

设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据介绍,合肥市确定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任务。此外,各县(市)也将确定本辖区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为了及时抢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还将成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影像科等相关人员组成,成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救治中心须接受各助产机构疑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入、会诊、救治和转诊,不得推诿病人、延误治疗,确保无缝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合肥市中心血站优先保证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时的用血及血制品的需要,合肥市急救中心优先安排设备齐全的车辆转运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新生儿时需配备暖箱、简易呼吸机及心电监护仪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