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狠抓了高危孕产妇管理。一是坚持抓好高危集中筛查。县、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争取政府、妇联、村医联动,县妇保院进行技术指导,县卫生局组织进行督查、通报和单项工作讲评,严格按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和《孕产期健康管理规范》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了3月、9月集中高危筛查,未出现筛查空白和死角,全县在册孕妇3693人,孕情掌握率87.9%,筛查孕妇3419人,高危筛查率92.5%,筛出高危1234人,高危检出率36.1%。对10例重症高危孕产妇相关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专干护送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和待产,使重症高危孕产妇转危为安,有效地避免了孕产妇的死亡。二是坚持实行高危动态管理。对于检出的高危孕产妇实施谁发现、谁报告、谁追踪的制度。要求乡镇卫生院护送、指导重症高危孕妇到县妇幼保健院免费复查,制订干预措施,落实好面访和跟踪管理;要求县急救中心对患有产科合并症或并发症的重症高危孕产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三是坚持贫困高危孕产妇救助。县项目办从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节余资金中对高危特困孕产妇给予贫困救助,至少使十多名高危贫困孕产妇避免了死亡的威胁,保护了几十个家庭的平安幸福。
4、扎实推进了重大妇幼健康服务。一是落实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免费项目。各助产机构启动了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即时即补,严格落实了基本服务包规定的内容,个人自付费用实行告知签字,并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惠及了广大农村孕产妇。二是有序开展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妇保院克服检查人数多、医疗人员少、时间紧张等诸多困难,制定了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妇女病普查的时间、人员,对五个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妇女病普查工作,按照普查流程,规范普查普治,建立了妇女病体检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有序。对普查中发现的可疑恶性病例及确诊恶性病例及时指导诊治和后续跟踪服务治疗,降低了“两癌”发生率,降低了救治成本,提高了治愈率和存活率,受到参检者的一致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积极推进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县、乡、村三级规范了叶酸发放流程、做好了出入库登记。乡镇及时回收叶酸服药卡。村医按311模式进行督导。叶酸报表数据来源清。每月调查有记录、有调查问卷可查,无一例神经管缺陷儿出生。四是规范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方案》,产科常规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知识宣传、检测和咨询,表册登记规范,资金管理到位。五是进一步提高了婚前医学检查质量。结合县计生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并长期委派一人在县计生局进行婚检知识宣传教育,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免费发放叶酸、孕保手册等。
5、规范了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一是开展了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对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健康体检500多人,发现传染性疾病工作人员12人,指导离岗治疗,复查合格后才上岗,既保护了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又堵死了一些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传染源。二是开展了入园儿童的健康检查。对20个乡镇10440名在园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及生长发育评价,云山乡、饶村乡、长湖乡、步仙乡等乡镇儿童体检率达90%以上,筛查常见病1164人,先心病4例,睾丸鞘膜积液1人,隐睾1人,牙周脓肿1人,舌系带过短1人,手、足、口病1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移2人,视力初筛异常390人等。针对检出的疾病给予了卫生保健指导意见和进一步的诊治意见,既防止了传染性疾病传入托幼机构,又及时发现了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三是进行了卫生保健指导。对20个乡镇123家幼儿园进行了卫生保健评估、指导、书写督导卡,为学前儿童创建了一个卫生的学习环境。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幼儿园食品安全和疾病暴发流行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未出现较大的卫生健康问题,全县托幼机构逐步在实行持卫生许可证办园,教师持健康证上岗,儿童凭合格证入园的健康、有序的良性运转状态,保障和促进了在园幼儿的健康发展。
(七)、积极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
1、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及技术小组,制订了本县创建合格县的实施方案,明确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配备符合资质的儿保专职专干,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儿童保健门诊改造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添置。
2、强化各级培训。对本辖区内相关人员进行了四次专题的技术规范培训和一次实操培训,每次均邀请了市级专家参加讲课、演练,并考试考核,人人过关。
3、加强督查整改。对照儿童合格县创建标准,进行了四次摸底、督查、整改,目前各乡镇设置了儿童保健门诊、环境布局合理、业务用房面积达标、配备了相关设施、设备,儿童保健工作已开展。
4、服务能力提升。部分村医新生儿家庭访视后及时录入信息,建立电子档案,提高了电子建档率。乡镇医疗机构0-2岁儿童实行“先体检、后接种”之操作流程,3-6岁儿童入托幼机构定期体检,做到了对管理儿童规范化服务。
(八)、顺利通过爱婴医院复核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通知》的要求,2015年3月我县积极部署评估复核工作,召开复核评估工作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市级复核通过的4家县直医疗机构进行多次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自查自纠,将爱婴工作落到了实处。2015年4月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县医疗机构进行了爱婴医院复核,检查组专家对我县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了复核验收。
(九)、健康监测项目质量稳步提高。今年我县仍被国家妇幼中心列为“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和“母婴健康动态追踪”项目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岳阳县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实施方案》岳县卫(2013)45和《岳阳县孕产妇保健手使用与管理规范》岳县卫(2013)47等相关文件规定,强化了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填写、运转、回收、审核、录入等管理,规范了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孕保手册管理流程,全面促进了妇幼工作发展,保障了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
(十)严格依法监管服务
1、加强了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同时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助产技术服务,确保母婴生命安全。
2、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按照《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建立健全的保管、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了法律证件的严肃性。
3、抓好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全面推广住院分娩登记和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身份登记工作,做好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