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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该减肥了!食药监总局设五道关促药品安全(2)

发布:2016-10-22 15:25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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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核准的配方和工艺,任何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有效的工艺、配方变更,必须及时申报。要改革药品流

  “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核准的配方和工艺,任何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有效的工艺、配方变更,必须及时申报。要改革药品流通体制,鼓励药品企业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直接交易,发展分销配送、连锁经营,禁止不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的转手倒卖、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毕井泉表示。

  即使有了安全的药品,使用环节的任何一个小因素都会给老百姓的用药带来不安全。目前,我国药品80%左右在医院销售,40多万家零售药店,销售额占全部药品22.4%。2015年,我国零售药店销售额总计为3111亿元,医疗机构销售额总计为10753亿元,占比为77.6%。

  “医疗机构要严把处方关,药品是否安全有效,临床医生最有发言权。要鼓励医生积极参与药品研发、药品上市审评、药品上市后的评价。临床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毕井泉表示。

  对于老百姓来讲,用药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医生,如果这一关把控不好,药品的安全性将会降低。

  “药师是专业的健康服务者,在过去的医院药学工作中,药师与患者的接触点可能仅仅局限于门诊和病房的取药窗口,保证患者拿到正确的药物,在药盒贴上正确的服用方法。如今,药房变得自动化了,医院药学的工作模式转型了,药师的工作内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们不仅仅是调配药品,协助医生做好患者教育,也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我们不仅仅被动地等待公众来咨询,也开始主动发声,做安全用药知识的传播者与践行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药事部主任冯欣表示。

  对于药店内站着的穿白大褂的药品销售人员,或许不全部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根据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已经超过32万,其中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接近28万,仍然满足不了需要。要提高执业药师地位,增加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鼓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加入执业药师队伍。”毕井泉表示。

  同时在消费者环节,更应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毕井泉认为消费者是药品全周期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终体现疗效和承受风险的核心主体。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病看医生,用药遵医嘱。有关各方要加强各类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名称管理,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禁止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禁止任何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的用语、用词,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不受各种虚假宣传之害。

  此外,媒体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鼓励媒体工作者传播科学的安全用药知识,针对突出的用药问题开展新闻监督,自觉抵制不良炒作和不实传言,自觉抵制夸大药品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为公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