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公布该省药品交易平台第一季度药品配送率低于60%配送企业处理结果。
省药械采购中心于5月份公布了药品交易平台2017年第一季度药品配送率(含自行配送部分)低于60%的配送企业名单,相关企业就其配送情况进行了澄清说明,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暂停配送资格。福建省松溪县松溪药业有限公司因整改后配送率仍低于60%原因被暂停配送资格;温州康宏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医药公司因业务调整原因停止药品配送工作。自6月15日起暂停上述3家企业在我省药品在线配送资格,并解除其与涉及产品的配送关系。
二、限期整改。对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给予限期整改的处理。整改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后期采购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