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通告(2017年第4号)》。
广州市中汇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养和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同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批发)、广州市同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广州市东方红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上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众翔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一恒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健丰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惠普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恒大医药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上述12家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地市局报送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广东省药监局公布的广州市第四次限期整改公告,前三次分别是在6月13日、6月15日、6月15日,涉及企业分别为12家、13家、13家,也就是说,仅仅一个星期,广州市药监局就责令50家药企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