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经本公司2015年第7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5亿元认购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其他名称)(简称“中以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及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10%)参与设立中以基金普通合伙人广州以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和港交所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0月29日的公告。目前,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
(13)经本公司2015年第8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芝林药业向其属下全资企业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现金增资人民币1,919.9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州市药材公司中药饮片厂注册资本将增至2,000.00万元。目前,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
(14)经本公司2015年第8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公司向广药总院现金增资人民币7,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2,335,378.89元进入实收资本,余下人民币37,664,621.11元进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广药总院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事项已完成。
(15)经本公司2015年第9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美药业”)在香港首发上市的H股股份,认购股份数为7,906,500股,认购金额为港币6869.11万元,占创美药业公开发售后的7.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与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的公告。
(16)经本公司2015年第11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同意,本公司对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增资17,750万港元或等值人民币,可分期增资。目前,上述增资事项正在进行中。
7.4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12日暂停买卖,藉以筹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2015年1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建议配售事项,据此,本公司将向合共5名认购方(即广药集团、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国寿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云峰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专项投资主体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受托人)发行不超过419,463,087股新A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3.84元及后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3.56元,所得款项总额最多为人民币100亿元(及后调整为约人民币83亿元)(“建议配售事项”)。广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45.23%,故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建议配售事项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建议配售事项分别经于2015年3月13日举行的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由独立股东表决通过。有关建议配售事项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及2015年3月1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5年2月26日及2016年2月16日之通函。
鉴于本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申请的正式书面批复,且纵使本公司于近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书面批复,实施建议配售事项尚需一定的时间,而本次建议配售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了确保本次建议配售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实施,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建议配售事项相关决议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的有关议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公司建议配售事项的原方案(经修订)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情请参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16年1月15日的公告、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的H股股东通函及日期2016年3月10日的股东大会结果公告。
八、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8.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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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8.3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8.4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8.4.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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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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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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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集团与上期相比本期因其他原因新增合并单位6家。具体如下:
(1)本年1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医疗健康产业公司设立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医疗健康产业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2)本年1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广州王老吉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3)本年2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京)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4)本年3月,本公司设立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5)本年4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6)本年7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梅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8.5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6-01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