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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须上环且须定期复查(2)

发布:2012-12-11 18:56 | 来源:网络整理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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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把入户和上环捆绑在一起,且要求已育妇女必须选择上环来避孕节育,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莞市政协常委、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镜清说,“且不论上环对妇女的身体有无伤害,伤害如何,但公民对于自己的

    “把入户和上环捆绑在一起,且要求已育妇女必须选择上环来避孕节育,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莞市政协常委、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镜清说,“且不论上环对妇女的身体有无伤害,伤害如何,但公民对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式应该有自主选择权,计生部门可以推荐、倡导,但不能强制。另一方面,在关于户口登记的国家法规中,也没有规定公民入户需要提供上环证明。”

    另一名东莞市政协委员、虎门中学高级教师陈丽敏说:“计生部门为了减轻自己的管理压力,而不惜损害公众利益来选择这种长效的避孕方式。他们认为,将其设为入户门槛,他们就可以一劳永逸了。”

    对于南都的民调结果,何镜清表示并不意外:“对于这种植入式的节育方式,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的,但迫于现实需求、为了子女,我也相信有不少人宁愿忍受痛苦入户东莞。”

    数据

    粤去年节育器不良反应报告占16%

    国家计生委曾经搞过一个大型调查,最终发布为《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调查年限:2000-2005),该报告指出,五年的累积不良停用率为23.31%,续用率为65.49%。国家计生委的调查也指出,20年来,虽然宫内节育器避孕有效率明显提高,品种大量增加,但副反应(出血、感染、腹痛、腰痛)却没有下降。总之和上世纪80年代初的调查比,副反应没有降低,有的甚至有升高的趋势。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2010年接到的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中,节育器报告占总数的35%,而在2011年,有明显下降,也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