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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2016-12-01 10:0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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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30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起草了《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邮箱(scszyygljbgs@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唐正凯 联系电话:028-86751925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将中医药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全面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和省政府“四川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推进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加快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的进程,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发挥中医药在我省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构建中医药全域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以精准的契合点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坚持兴医兴药并举的方针,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形成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医药协同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发展方向。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突破,拓展发展领域。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促进中医药体制与机制创新,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区域间中医药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设成为中医药强省,成为西部中医药高地和全国区域中医药中心。实现全省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旅游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建成20个中医药强市强县。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全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产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全省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张;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中医年诊疗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比重达到17%, 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70%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或明确老年病科。实现从临床服务向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拓展;建成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31个,建成20个国内领先的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培育一批全国领军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专业人才集群,培养一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全面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四川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在“一带一路”沿线和中东欧国家建成10个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

  到2030年,全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率显著提升。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优势疾病治疗中的主体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药产业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并成为全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重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办院方向,明确功能定位,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到2020年各市(州)均设立独立市(州)级公立中医医院(含民族医院,下同),达到三级标准。各县(市、区)设立公立中医医院,其中90%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全省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张。积极推进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促进中西医在重点专科、优势病种方面开展协作,共同探索在重大传染病防治、疑难危重疾病诊治的创新突破。促进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中医类专科医院,放开中医诊所设置规划限制。建好中医医疗联合体。〔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列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营造中医氛围。开展中医药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力争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45%以上。〔省中医药局、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厅际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3、加强重点专科(病)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县、院五级联动的要求开展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构建层次分明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提升重点专科专病内涵质量和服务能力,夯实中医药发展核心竞争力,健全四川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管理制度,坚持扶持发展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建立重点专科“能上能下”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特色突出、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中西医互补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建成四川省中医运动医学中心。在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基础上,建设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应急救治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推动重大疾病防治工程深入开展,建好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协作中心,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和科学研究。持续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建设,带动重大疾病的研究和开展。遴选20个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开展研究,继续开展中医药防中风、重症胰腺炎、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研究,形成一批技术成果和产品。建立中医药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中医药骨伤应急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省、辐射西部和影响全国的中医药骨伤应急系统。〔省中医药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5、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建设四川省中医药信息(数据)中心,构建统一的省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开发和推广中医特色的临床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接省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信息平台,推进建设中医药云健康服务系统,开展“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到2020年,各市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达到数字化医院二级标准,80%的县(市、区)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达到一级标准。〔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6、大力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一批国家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7、促进中西医互补。加强省、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建成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学创新中心、川南中西医结合慢性病防治中心。建立和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协作机制和防治重大传染病联合体。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8、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举办中医诊所的,将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省中医药局、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9、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成四川藏医医院。推动甘孜、阿坝州藏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标准,80%以上县级民族医院达到二级民族医医院标准。推动民族地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力争新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药重点专科(专病)3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10个。加强民族医药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适宜技术。〔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构建“治未病”新业态,建立全省中医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省“治未病”中心建成西部地区一流、国内领先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三级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承担区域内“治未病”服务的提供、推广、培训等任务,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等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服务。“治未病”服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合作。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商业保险产品。〔省中医药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四川保监局负责〕

  2、推动中医医养结合。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将中医药纳入当地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建成四川省老年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要建设老年病专科,进行专病研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或明确老年病科比例达70%以上。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医养结合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护。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养融合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省中医药局、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能力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康复服务。制定中医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建立中医医院、基层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康养机构。〔省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充分发挥四川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创新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开发以提供高端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医疗旅游产品。鼓励建设四川特色台医药健康养生旅游度假项目和产品,带动生态游、乡村游、度假游(养生养老)。重点发展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观光旅游等。打造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医疗、中医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鼓励旅行社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并推出主题线路。打造四川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路线,设计形式新颖、效果突出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活动。发挥中医药文化底蕴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名店等的优势,培育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和旅游综合体。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支持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省旅发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加强中医药传承。加强古典医籍文献、医家医案、传统制药技术经验等系统研究。继续挖掘、整理、研究古今川派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及特色诊疗技术,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编写出版《川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及临床研究》系列丛书和《川派中医药源流与发展》。开展民族医药理论和临床经验的挖掘、整理、研究和提高。开展民族医药古籍珍善本文献抢救性发掘和数字化技术保存等工作,逐步整理、完善藏、羌、彝民族医药文献。〔省中医药局、省民族宗教委负责〕

  2、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国家、省、市(州)、县(区)、医院五级师承制度,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培育以国医大师、院士为代表的中医药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拔尖中医药骨干人才,继续评选省、市、县级名中医,支持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加强中医临床特色疗法、绝招绝技的传承。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传承创新作用。〔省中医药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

  1、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贴近临床、服务健康、助推产业,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市场相结合的中医药创新体系,打造创新团队。积极创建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继续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内涵建设,建成四川省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基地。强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局级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建成20个国内领先的中医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中医药科研与临床、科研与产业的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率。〔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围绕中医理论、中药基础,开展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生物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开展中医阴阳五行人研究,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医体质分类标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研究,加强药膳食疗标准与应用的研究、药食同源的川产道地和特色药材的研究开发。鼓励开展中医诊疗设备及器材的研制、评价及应用。加强中药饮片、提取物、中药创新药物、中成药大品种和传统经典制剂二次开发等的研究,开展联合攻关,争取重大突破。〔省中医药局、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全面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完成我省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并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我省道地和特色优势药材新品种选育与推广运用,建成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提升种子种苗的生产、科研、管理与服务水平。制定和修订一批大宗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构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省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中心、3个动态监测站与46个动态监测点。建成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针对川产道地药材,开展天麻、红花、丹参、川贝母、川附子、川牛膝、川芎、川明参、厚朴、黄连、赶黄草、重楼、川白芷、川麦冬、银耳等中药材种质资源的收集与评价研究,冷藏库保存种子与基因组标本300份,资源圃与离体库保存活体材料200份,完成3种道地药材的基因组测序分析及其基因资源库和信息数据库构建。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结合现有保护区主体,建立珍稀濒危药材种质资源库、种子种苗基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立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护基地。开展2种野生中药材可持续采集管理示范推广、野生变家种和寻找替代品等研究工作。〔省中医药局、科技厅,食药监局,农业厅,林业厅负责〕

  2、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围绕成德绵经济带、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和藏、羌、彝等特色民族药产区,合理规划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科学建设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产大户,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遴选部分市(州)实施川产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区域发展项目,支持发展川产道地药材、民族药大品种,新增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新增中药及其衍生品产值20亿元以上。开展川产道地药材规范化、生态化种植研究。〔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中医药局、科技厅、省经信委、食药监局负责〕

  3、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加快新型中药饮片研发与产业化。实施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中成药培育计划,以科技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立项的中成药大品种和川产道地中药饮片品种标准化建设为契机,重点打造产值过亿中成药大品种,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中成药大品种。大力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养生食品(药膳)、功能型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推动药食同源的川产道地药材开发应用,遴选优势品种进入药食同源目录。探索发展中药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推动中药工业实现药材来源基地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检测手段科学化。〔省经信委、科技厅、省食药监局、省中医药局负责〕

  4、构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引导建设一批中药材现代物流基地,推动建立中药材集中仓储配送网络,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中药材”工程,加强中药材生产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开展中药材全过程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完善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三大平台,建设质量监测技术服务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建设。开展四川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区建设工作,争取我省成为国家第二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建设重点区域。〔省商务厅、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加强中医药文化能力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构建具有四川鲜明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价值体系。进一步选树仁心仁术、大医精诚的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尚。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的交流和培训,培育一批文化建设骨干人才。实施中医药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建成四川省中医药博物馆。〔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厅负责〕

  2、注重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凝练中医药核心健康理念。以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为载体,着力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科普传播、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研究等方面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古今川籍名医学术思想及其文化特征的研究,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应用等工作,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厅负责〕

  3、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积极推进“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月”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家庭,加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开发中医药健康文化创意产品。拓展我省中医药文化合作领域,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川派中医药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负责〕

  4、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提升中医药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省中医药局、省文化厅负责〕

  (七)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1、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机制。拓展我省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领域,搭建多方合作平台,建立健全四川省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医药海外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文化和学术的国际影响力。继续支持我省中医药医疗机构与境外医疗机构合办传统医药中心,到境外举办中医药教育机构,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传播中医文化。支持我省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开展跨国合作,扩大中医药产品出口。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更多的境内外学生来川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和临床实习。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省中医药局、省外事侨务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强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全面打造以省级中医龙头医疗机构为窗口单位,覆盖全省的中医药“一带一路”项目体系。整合省内中医药优质资源,重点在罗马尼亚、黑山、捷克、俄罗斯、澳大利亚等沿线国家合作建立10个重点中医药海外中心,带动一批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扶持一批省内中医药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增强四川中医药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和国际认同度。〔省中医药局、省外办、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法治化建设

  把握好中医药法即将颁布实施契机,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制定我省配套中医药政策法规。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中,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督执法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能力。加快建立我省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应用推广。〔省中医药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负责〕

  (二)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为保障中医药服务质量安全,贯彻落实中医药标准化工程,积极参与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应用。参与中医治未病标准、药膳制作标准和中医药保健品标准等研究制定。加强我省中药质量管理,重点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药材的标准制定与质量管理。〔省中医药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质监局负责〕

  (三)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逐步扩大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进一步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质量。地方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局负责〕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中医药人才强省战略,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教育培养、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中医药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建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打造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人才评价激励,探索建立高端引领、骨干支撑的阶梯形人才发展模式;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药产业等紧缺人才的培养。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五)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按照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作部署,在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中,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建设,建立我省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负责〕

  (六)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加强中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标准,加强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以中医药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开展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建好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和各类省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动态监测。〔省中医药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委省政府“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和省政府“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全省中医药发展工作的组织, 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将中医药工作要纳入政府的绩效目标,指导、督促、检查中医药战略规划实施工作。各级政府是实施《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应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负责〕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市(州)卫生计生委设立中医科(处),县(区)卫生计生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省中医药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要围绕纲要实施方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结合地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制定并完善有利于规划贯彻落实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对方案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暴露的问题,确保《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省中医药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