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由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考察审核。被考察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档案。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街道提供,应届生由学校提供)。
凡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考察。
七、体检
体检由县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签约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卫计委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九、工资待遇
县中医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核定录用人员工资,报县卫计委备案。并为录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中国凤台网()、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12723
咨询电话:0554-8683555
2016年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健康状况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 业
时 间
身份证号码
家 庭
住 址
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
时 间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个人简历
奖惩情况
资格审查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备注
附件3
2016年凤台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16年凤台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并郑重承诺:
1、保证符合《2016年凤台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所列条件。
2、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有效。
3、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附件《考场规则》规定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做出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4、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接受相应处理,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