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讯 (记者孟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布了《2017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二批)监测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司在2017年6月对30个省(区、市)的1344份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30条次。其中,天津地区医院共发布27条次,成为违法的重灾区。
据介绍,天津地区的医院共发布27条次,其中京津医院、建国中医院、益世教会医院、卫协医院分别在《今晚报》发布11条次、5条次、5条次、2条次,天津京津医院在《每日新报》发布4条次。江西上高县上甘山医院在《信息日报》发布1条次。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在《三秦都市报》发布1条次。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乌鲁木齐晚报》发布1条次。此30条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其中19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15条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根据《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地部分协助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