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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中医药法》正式实施新规知多少?

发布:2017-07-29 06:31 | 来源:新闻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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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酝酿三十余载,作为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聚焦了中医药界人士的目光,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总则 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

酝酿三十余载,作为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聚焦了中医药界人士的目光,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总则

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医药服务

医疗机构

√县县有中医院

√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应设置中医药科室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有同等的权利

√举办中医诊所到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从业人员:民间中医有望“转正”

如何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并执业?

方式一: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

方式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

解读: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更多的民间高人进入现有的医疗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共卫生:实现家门口看中医

地方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

解读:《中医药法》出台后,大家不出辖区就能享受安全、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了。实现“实现家门口看中医。”

重拳监管

中医药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

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解读:近期,冒充多个专家身份、卖各类“神药”的刘洪斌“虚假医疗广告”事件引发关注,凸显出中国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乱象。随着中医药法的落地和监管力度的加大,令大家深受其扰的虚假神医、虚假中医药广告将得到“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