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终于落地。在“酝酿”一个多月后,济宁市人社局于4月26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康复理疗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终于在6月1日起实行。虽然尚未接到正式文件,但医院的医保结算系统已经变更。按照上述通知中的结算新规,病人在进行部分康复理疗及中医诊疗项目时,需先自负20%—30%,再按照比物价部门定价低50%的限价进行报销。一套复杂程序折算下来,患者实负比例约为此前两倍。这直接影响了病人的钱袋子,还有以中医为主的济宁13家中医院,更让当地卫生部门感到尴尬。“文件是人社局下发的,作为平级部门,我们不能指手画脚;但作为医院主管部门,我们却有脱不开的关系。” 文/图 记者冀强
一家医院的康复理疗现状
这是一份看起来极为平常的公文。“我市将康复理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以来,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但是在康复理疗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济宁市人社局2016第43号文正文第一句话,述说了文件下发的原因。
去年轰动济宁的安居医院骗保窝串案,被外界视为其中提及的“新情况、新问题”。一年前的6月13日夜,济宁市检察院发布消息,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对任城区安居医院原院长刘善春、副院长姜杰、新农合办公室主任赵华良立案侦查;以涉嫌行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对任城区安居医院理疗科主任韩拥军立案侦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任城区安居医院财务科科长郭宏立案侦查。
通报显示,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拥军伙同刘善春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新农合专项资金,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济宁市人社局职工医疗保险科一名吴姓副科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康复理疗近几年才慢慢兴起,目前在济宁各个医院都有开展。“对医院来说,成本很低,几乎不需要什么投入;而且可操作性强,培训后就可以上岗。”“可操作性强”的另一面,为套保、骗保提供了便利。吴科长透露,有不少人为了报销办理住院手续,他们曾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边上班边住院”的情况,一些病床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没有,属于典型的假住院,“空挂一个床位,理疗完就走了。”
对于济宁市人社局2016第43号文的出台,吴科长透露酝酿了好长时间,“从安居医院事件之后就有想法。”
病人负担翻倍
如果仅仅是如43号文中所言,“为进一步加强对康复理疗项目的服务管理,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发生,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这份文件不会引起巨大争议。
被争议的原因,是济宁市人社局调整了相关结算办法。
按照文件规定,各种中医外治项目需个人首先自负20%,再按规定比例支付;各类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特殊疗法,个人首先自负30%后再按照规定比例支付。
除先自负外,文件还对医院作出了限制。“康复理疗医疗费用年度增幅和康复理疗费用占比(康复理疗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所占比例)增幅分别控制在5%和2%以内,超过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在文件附件中,共明细了149类项目的自负比例及限价,价格执行标准均为公立医院改革前的原收费标准,比济宁市物价部门认定的收费标准低50%。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宁各医院的实际收费标准,多按照物价文件执行,但人社局43号文下发一个多月后,医院的医保结算系统已经于6月1日起变更,结算标准按照人社局文件执行。
如此一来,则增加了病人负担。
“以十穴位以上的普通针刺为例,医院执行物价局收费标准为60元,在人社局文件之前,在医院报销80%,也就是48元,病人只需自掏12元就可以。”济宁任城区一家医院的针灸大夫给记者算账说,但在人社局新规之后,结算时系统自动按人社局规定的40元限价执行。“病人需自负30%,即12元,再按照剩余的28元报销80%,实际报销数额为22.4元,但医院收费依旧是60元,这样算下来新规实施后,病人实际自掏腰包为37.6元,与之前的12元相比增加两倍多。”
焦灼的中医院
直到端午假期前最后一个下午,济宁南部一家中医院的院长仍在问办公室和医院医保办有没有接到济宁市人社局下发的“43号文”。这份文件虽然与医院关系密切,而且已经开始实施,但作为院长,他只有其他渠道得来的复印件,“红头文件还没下到医院里来。”
在他看来,这份文件的出台有些难以接受,“人社局的目的是想防止医院在这些治疗项目上套取资金,但却损害了医院和患者的正常利益。往小了说,是人社局管理医保的措施有些简单粗暴了,因噎废食;往大了说,与国家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大政方针不相符,也与国家、省、市的医改精神不相符。”为这份文件感到焦虑和不安的并非只有他一人,“每个医院,尤其是中医院的院长们都在关注。”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宁13家中医院的院长们已在商讨应对之策。
对不少医院的经营者们来说,这次被人社局新规限制的,大都是医院含金量较高的项目。“除了人力成本,没有其他成本,甚至连水电费都没有,纵观整个医疗界,还有哪些项目是这样的?”一名医院的院长更透露说,在药品零差价之后,作为县级医院的他们境况并不乐观,“上面有三级医院,底下有社区医院,我们做不了高精尖的手术,但是可以在中医特色项目上寻求发展,结果又遭遇了这件事。”
多名当地中医院院长都在担心,目前新规实行不久,康复和中医病患的治疗周期较长,所以一些负面影响才刚刚开始显现,“一个月后,出院的病人多了,医院的难日子就来了。”
济宁另一家医院的医保办主任则分析,从节约医保资金的角度来说,这份文件对医院有利,“报销的少了,医院总额控费的压力就小了,医保超支的风险也会降低。”但同时他也坦言,随着报销比例的降低,病人对这些康复理疗和中医项目的认可度也会降低,“实施起来就会有困难,尤其是对那些掌握不了大技术,多靠这种简、便、验、廉技术为患者服务的乡镇医院来说,甚至有可能关门的危险。”
这些来自医院的声音均要求匿名,“本身是个敏感的政策,再就是牵涉医保基金——钱在人社局手里呢!”
尴尬的卫计委
一纸43号文,让济宁市卫计委的处境变得尴尬。多名济宁市卫生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济宁中医事业发展不错,当地曾连续多年发文鼓励中医发展,并从医保报销比例上有所倾斜。
早在2009年,济宁市政府就下发文件,加强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将中医诊疗技术纳入医保,并提高10%的报销比例,对于门诊和住院治疗全部使用针灸、推拿等纯中医技术和方法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
次年,济宁市政府再次发文,提高中医药服务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凡在中医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和特殊门诊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