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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郝晓炜)购买散装食品慎用塑料袋;网购食品不能只图便宜;“路边摊”要少吃……前日,我市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药监人员在省城各大超市设立投诉咨询台,向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塑料袋切忌装高温食品
李大妈从华联超市府东店购物出来,手里拎着大包小袋好些东西。细看这些装食品的塑料袋,上面都有“食品专用”字样。市食药监局综合处处长刘红保介绍,国家规定用于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必须注明“qs”标识或“食品专用”字样。
目前大街小巷的各式散装风味小吃店,使用的多为没有“食品专用”字样的普通白色塑料袋。面皮、老豆腐、麻辣烫……销售这些食品时,经营者大多是用塑料袋套在碗上盛装,这样看似卫生,其实存在安全隐患。
刘红保强调,当食品达到一定温度时,塑料袋里的化学成分就有可能会渗出,用食品级塑料袋盛装也不例外,因为会污染食物,对人体造成危害。所以,盛装高温食品时最好不要用塑料袋。
网购食品须查看“qs”标识
市民刘女士说,前两天,她网购了一盒内蒙古风干牛肉干,同样的品牌和规格,网上比超市卖的便宜不少,然而收到货后却发现网购的牛肉干竟长了绿毛。
相比传统购物,网购食品采购方便、价格相对实惠,还省去了逛街的时间和精力。
然而,刘红保提醒,网购食品不能只图价格便宜,还要注意质量,在购买前应先了解网店的信誉度;最好通过如支付宝等第三方以托收和担保的方式进行交易,以确保安全;在收到商品时要注意当场验货、保留交易凭证,以便在售后服务或解决纠纷时作为凭据。
按规定,所有上市销售的食品都应该张贴质量安全认证标识(qs)。所以,网购食品时,一定要查看有无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发放的“qs”认证标识。生鲜类产品的防腐剂、添加剂很难鉴定,网购更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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