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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药局召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2015-08-19 01:4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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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6月29日上午,陕西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刚一结束,宝鸡市就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中国经济网宝鸡7月1日讯 2015年6月29日上午,陕西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刚一结束,宝鸡市就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鸡市副市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刘桂芳、景耀平出席会议,宝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宝鸡市食药监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宝鸡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献卿主持会议。

  会上,全面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基层示范所等四项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刘桂芳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既是重大的发展问题,也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党政同责。下一阶段要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要不断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对镇街监管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从源头管控,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取得一次实效,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三是要切实抓好示范创建。持续加大创建力度,通过扎实工作,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四是要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食品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制度体系。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其他载体平台,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六进”活动,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确保监管人员熟悉和运用好新《食品安全法》,从业者掌握和遵守《食品安全法》,社会各界了解《食品安全法》,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六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将创建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她强调,要通过全市上下扎扎实实的创建和强有力的日常监管,确保全市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上台阶,确保如期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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