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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 促进健康发展

发布:2015-12-27 07:4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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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天津市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年活动。在多方支持协作下,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扎实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展开,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特色活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制度创新 健全法治基础

  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社会组织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市社团局集中各处室力量、借助专家学者智慧,修订出台《天津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该文本是引导性文件,经社会组织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便具有内部“小宪法”效力。今年以来,本市先后制定出台各项相关制度 9项,其中包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社会团体、民非组织、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天津市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近五年来,市社团局共出台了32个制度,标志着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强化普法教育 引导依法自治

  市社团局积极开展重点宣讲和个性宣讲。通过开设社会组织大讲堂,举办能力建设培训班,组建社会组织宣讲团,邀请国家民管局领导讲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司法局领导讲法治天津建设纲要精神,宣讲团成员讲法人治理结构等课程。今年在培训班上重点讲解《章程》示范文本和社团、民非、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各区县和部分业务主管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宣讲活动和专题培训。仅法治建设年期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自身开展的普法教育和专题培训达100余场次。

  其次,市社团局修定章程,完善制度,全市80%以上的社会组织完善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自2013年开始,新注册和变更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必须签署《诚信自律承诺制》,目前已签署275份,行业协会商会签订率达到100%。

  此外,市社团局还开展法律体检和点题式服务。律师宣讲服务团对1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法律体检”,并对10家典型社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公益法律咨询和“点题式”服务,借助社会组织法律大讲堂、风险防控平台等载体,为各级社会组织提供“菜单式”法律辅导200余人次。社会组织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规范化运转能力显著提高。

  强化各司其职 完善综合监管

  与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和放管结合”相一致,社会组织领域也必须坚持“放得开”与“管得好”相统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市社团局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坚持责任共担、联合推动。市民政局与市编办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通知》;与发改委共同制定《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以市委两办名义印发,实现全市26家市级党政机关综合监管职责的分工落实。健全市区两级执法监察网络建设和社会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市、区(县)、街(乡镇)三级预警机制。

  二是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市社团局对学会、协会工作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工作,对70家学会(协会)下发了行政告诫,并将有关情况通报22家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先后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社会组织。今年,对62个违法社会组织予以撤销、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财务审计。财务管理是社会组织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市社团局对基金会大额度支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等,坚持开展专项审计、跟踪审计和抽查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敦促限期整改。

  强化典型示范 营造法治氛围

  经过多年积累,借助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年活动载体,本市涌现出 “组织百名律师进千企”的浙江商会、“连续四年蝉联中国基金会透明指数第一”的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基金会、“构建医嘱库,传美好家风”的阳光老人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社会组织法治典型和法治故事。目前,市社团局正在深入挖掘,拍摄天津社会组织《法治好故事》,适时发布、播出,结合社会组织品牌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强化党的建设 与依法自治相统一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确立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地位,还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市社会组织党工委重点推动了三项工作:一是工作机构规范化。市社会组织党工委连续第三年与各区县、各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工)委签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二是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在2014年制定的《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基础上,2015年又深入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有所依循;三是把党的建设写入章程。 今年7月,市社团局修订出台新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增加了第二章:“加强党的建设。”这为在社会组织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务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提供了制度保证。

  目前,本市社会组织党建、行业协商商会诚信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推动本市社会组织法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