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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7月份试运行

发布:2015-07-07 09:25 | 来源:未知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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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批复了佛山市等17个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南海将从今年七月起试点通过 厨房垃圾处理器 对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和处理,首先将在桂城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开展。 试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批复了佛山市等17个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南海将从今年七月起试点通过厨房垃圾处理器对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和处理,首先将在桂城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食堂开展。
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记者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代表佛山市申报和实施该项目。项目包括收运系统和处理系统两部分,总投资2.59亿元。项目选址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占地约33.3亩,日处理量达300吨,目前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已基本完工,设备正在调试当中,将于7月份试投用。据了解,7月起,将以桂城街道为试点,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食堂为服务对象,开展试收运工作。9月将扩大至南海所有镇街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食堂。明年初可扩大至全区的餐饮服务单位。
据了解,南海区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购买绿电公司(属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阶段会给餐饮单位派发垃圾桶,要求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该负责人表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最大的困难,在于收运部分,“因为打破了原来的回收模式,统一回收存在一定困难。”
无许可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最高罚3万
此前,南海区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餐厨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处置单位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实行有偿服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按规定交纳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费。
《办法》还规定,对于未经核准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清运工具,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的,由南海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