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普 > > 本市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防护

本市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防护

发布:2016-03-13 12:1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意见,市疾控中心将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以提高本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本市将在

本报讯(记者 刘欢)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意见,市疾控中心将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以提高本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

近十几年来,本市相继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等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明显增加。

意见要求本市各综合性医院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感染管理机构,并按照标准配备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同时加强医院预检分诊和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储备充足、合格的防护用品,落实医院感染监测、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等关键防控措施。

本市将在市疾控中心建立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推动在京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源共享,为本市传染病防控、救治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依据实验室所处理对象的生物危险程度,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对生物安全隔离的要求最低,四级最高。

有关部门须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及标本保藏、储存运输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建立人、动物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对和处置预案。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做好样本采集、运输、保存、检测等环节的人员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