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度贴吧因“血友病贴吧”被卖的消息而陷入舆论漩涡。法律界专家认为,百度对病种类贴吧进行商业合作不违法,但百度对贴吧里的行为和内容负有监管责任。如果与其合作的机构在贴吧里做误导性的或者虚假的广告,百度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国家网信办约谈百度
日前,有网民指责百度病种类贴吧存在不法医疗广告横行等乱象,并指出有将近40%的热门疾病吧已经“被卖”。这一事件引起网友强烈反应。
国家网信办16日发布消息,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针对百度贴吧存在违法违规信息及商业化运作管理混乱、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百度新闻炒作渲染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的突出问题,约谈了百度公司负责人。百度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反省公司管理失责问题,并将就“血友病吧”一事再次向网民作出说明,全面整改。
在国家网信办介入前后,百度针对贴吧一事进行了两次回应。百度称,目前所有病种类贴吧已经全面停止商业合作,仅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为了有效打击虚假信息,百度将启动“小门神”计划,邀请贴吧核心用户组成一支在线监察团队。针对可能存在的贴吧虚假信息现象,贴吧将启动“全民举报”计划,开放投诉举报通道,接受吧友、吧主及全网用户的监督,设立专项团队及时处理网民的投诉及意见反馈。
百度贴吧是否有权利与商业机构合作?
据央广网报道,从去年起,百度贴吧推出了“贴吧合伙人”模式,尝试引入专业机构,改过去的吧友“自治”,变成吧友和商业机构共同管理。
百度是否有权利单方改变贴吧的经营模式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认为,百度有这个权利。因为这个平台是百度依法拥有的业务和资产,平台如何运行,百度有自主权,其管理模式选择属于企业或平台自治的范畴。网友进入贴吧,注册成为吧友,申请当吧主,都是免费的,百度经营贴吧平台不向吧友和吧主收取费用,这是一种无偿的契约关系。法律上无对价的行为原则上也不负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所以百度改变经营模式,两次撤换吧主,本身都不违法。
对此,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永江副教授也有同样看法。他认为,百度提供的贴吧服务是免费的。百度贴吧的商业模式、管理者的权利义务、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这些规则都是百度单方面制定,百度贴吧属于自治社群。目前我国对此没有法律规定。
百度是否应当对贴吧内容负责?
史际春介绍,百度对病种类贴吧进行商业合作或者与公益组织进行合作,这都不违法,但是,我国互联网监管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互联网经营主体有义务对其掌控的技术网络中的内容负责。所以百度对贴吧里的行为和内容负有监管责任,如同阿里对网店负有监管责任一样。
史际春介绍,如果百度的商业伙伴或与其合作的公益组织在接手贴吧成为吧主之后,把病友的第一手的交流信息给删除了,或者在贴吧里做误导性的或者虚假的广告,百度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病友如果因为百度贴吧改变运营模式而受到损害,受害者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对百度进行查处,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百度承担赔偿责任。而“关键是举证,原告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这种运营模式的损害,比如因关键信息被删或受到误导而加重了病情甚至死亡”,史际春说。
谢永江副教授认为,百度将社群交给机构来维护管理,如果其在群里散布虚假广告,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百度和广告主都应受到《广告法》的规范。百度对广告内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百度贴吧进行商业合作是否需明示?
百度贴吧本来是群众自发交流信息的平台,百度更改贴吧经营模式,是否有义务向已注册的吧友明示呢?谢永江副教授认为,作为自治的社区,百度更换商业模式,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其对外公示;但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在对所经营的社群进行商业化时,不能只图眼前的商业利益,应当适当考虑参与者的利益。
事件回顾:
据央广网1月12日报道,有网友近日发帖称,自己曾是百度贴吧的一位吧主,和其他吧友共同创立了“血友吧”。贴吧里,病友们可以互相鼓励、探讨病情。然而最近,一个自称“陕西医大血友病研究院院长刘陕西教授”的“血友病专家”成为了吧主。血友吧被卖事件后,一位网友在知乎上做了“百度贴吧热门疾病吧情况统计”,并指出帕金森吧、脑瘫吧、灰指甲吧和牙齿吧等均涉及商业合作。随着舆论发酵,百度对外宣布,所有病种类的贴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