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26日讯 刘军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后来父亲也去世。他的叔叔刘鑫照顾其生活,但刘军后来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去年5月在家里拿起马扎砸死叔叔。日前,济阳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刘军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同意该申请。
法官介绍,2008年2月,刘军出现精神症状,2009年11月入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后又多次入住该院治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15年5月,刘军在家中拿着马扎击打刘鑫的头部,致刘鑫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后经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刘军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济阳县检察院向济阳县法院提出对刘军强制医疗申请。济阳县法院审理认为,刘军的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已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应予以强制医疗。据悉,这是该院依据新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济阳县法院负责审理该案的马进法官介绍,新《刑诉法》中专设立一章,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作出规定,首先被申请强制医疗的当事人具有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其次他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当事人如果具备这两个条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均可启动强制医疗程序,但最终判定当事人应该进医院还是进监狱,要由法院作出决定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