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商业模式,特别是现在互联网发展确确实实让人家很头疼,它的这个发展方向到底是不是可以探索,在探索过程中出现问题之后应该怎么办?像贴吧这种转让,我们说的有的是有偿的转让,我觉得对一些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像对一些生命安全,包括食品安全,一些涉及到公众生命安全的问题。
主持人:
道义上一定是说不过去的,我们说法律上它说不说得过去。
朱巍:
法律上的话,你想,为什么要买贴吧,我自然花了钱买,我自然要从贴吧中获得利益,它获得利益呢?很可能会发布一些相关的广告。那么这些广告咱们国家知道,现在《新广告法》已经出来了,《新广告法》对很多包括医疗、包括酒类、烟类其实很多广告是有限制的。那么对这种贴吧如果转让出去,我们明显知道吧主,购买的吧主很可能是通过贴吧来发布这种广告,所以对这种《广告法》明文规定的这种贴吧,我个人认为是不宜引入商业机构的,但是它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