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传媒网1月15日讯(记者王华丽通讯员丁玉宇董向前)昨日,记者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新增加了心脏移植术后等32类门诊慢性病病种。新增门诊慢性病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慢性病病种和单病种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见附件。
在扩大门诊慢性病范围的同时,还提高了5类门诊慢性病的年最高支付限额:血友病由3000元提高到40000元,帕金森病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癫痫病由1500元提高到30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慢性心衰竭(心功能Ⅱ级)由1500元提高了1800元。
参保职工可同时申请两种慢性病:为了进一步扩大慢性病种和提高待遇标准。自2016年起,对患有多种疾病的参保职工实行门诊慢性病双病种医疗保险待遇。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可按最先认定的两个慢性病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
慢性病病种单病种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
1.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18个月) 9000元
2.心脏移植术后40000元
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500元
4.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18个月) 9000元
5.颅内、颈内及椎动脉支架植入术后(18个月) 9000元
6.锁骨下动脉支架置入术后(18个月) 9000元
7.桥本氏甲状腺炎1500元
8.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500元
9.骨髓移植术后(36个月) 20000元
10.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6500元
11.自体免疫性溶血性贫血4000元
12.肝豆状核变性3000元
13.真性红细胞增多症4000元
14.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5000元
15.多发性肌炎(PM) 3000元
16.皮肌炎(DM) 4000元
17.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500元
18.自身免疫性肝炎7000元
19.脊髓空洞症3000元
20.肺间质纤维化3000元
21.干燥综合征4000元
22.白癜风1500元
23.溃疡性结肠炎1500元
24.骨软化病3000元
25.白塞病(BD) 1500元
26.大动脉炎(TA) 3000元
27.结节性多动脉炎(PAN) 3000元
28.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 3000元
29.肉芽肿性多血管炎(GPA) 4000元
30.血管性痴呆4000元
31.克罗恩病4000元
32.线粒体病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