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广安1月21日讯2013年4月8日,董某在新华保险为自己投保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2份,保额共计5万元,投保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保额共计10万元,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共计10万元。同年10月31日投保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保额10万元,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
2014年4月9日,在投保保险1年后,董某因右上腹疼痛在上海长征医院诊断为原发性肝癌,恶性肿瘤,属于重大疾病的一种。这突如其来的疾病和后续治疗的高额费用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好在一年前董某投保了新华保险康健吉顺和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首次出院后,董某提供相关理赔材料,新华保险公司立刻赔付了癌症确诊金253630元,癌症手术保险金50000元,住院医疗保险金13417.91元。在董某化疗过程中,赔付癌症化疗保险金100000元,在肝移植手术时,赔付肝脏移植保险金500000元,累计赔付住院津贴81500元。
2015年10月28日,董某因肝癌抢救无效身故。作为受益人,妻子王某于2015年12月申请身故理赔,核实后新华保险公司赔付了董某身故保险金139783.7元。
在该赔案中,新华保险总共赔付1138331.61元,董某累计缴纳保费42912元,虽然最终董某的生命没有能够继续下去,但是伴随着董某肝癌治疗的过程,新华保险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始终在发挥的作用。面对大病,医疗保险已经不够用,因此国家也正大力推广支持商业保险进入每个家庭,让生活更加美好。(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