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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疾病被纳入新农合补助范围

发布:2016-01-19 13:2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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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实施方案(2016年版)》出台。从即日起,25种疾病被纳入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范围,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80

  近日,《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实施方案(2016年版)》出台。从即日起,25种疾病被纳入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范围,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不设起付线。

  8类重大疾病和17类特殊慢性病上榜

  此次被纳入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的病种包括重大疾病门诊救治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两类。

  其中,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包括: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Ⅰ型糖尿病,终末期肾病门诊血透、腹膜透析,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

  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疗、放疗,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的门诊基本药物治疗,Ⅱ度以上心衰,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皮肌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眼底病激光治疗,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抗凝治疗,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自身免疫性肝炎,脑垂体瘤,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综合征,门诊抢救死亡,重症肌无力。

  参合农民申请鉴定须提交相关资料

  患有相关疾病的参合农民,可持病历资料,到所在县(市)区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救治认定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或特殊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进行治疗。

  参合农民申请鉴定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件的,须出具定点村卫生所村医的患病证明

  ●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认定申请表

  ●近半年与特殊疾病诊治有关的我市二级以上医院相关病种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如果参合农民患有两种以上特殊疾病需要同时申报,则要提交相应疾病近半年诊治的相关资料。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80%,不设起付线

  对于25个门诊救治病种,新农合按照80%(腹膜透析85%)的比例对政策范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偿,不设起付线。各门诊救治病种补偿封顶线与当年实际获得的大病统筹补偿金额累计计算,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另外,对于已被纳入特殊疾病门诊救治管理范围的参合农民患者,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原则上一年对其病情复审一次。复审鉴定后未通过认定的,不再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补助政策,其相关证件和门诊病历分别由发证单位收回和注明作废。具体认定标准及诊疗补偿范围,可登录洛阳卫生网()查询。( 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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