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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门诊费新农合报销

发布:2016-01-13 06:5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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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核病门诊费新农合报销,结核病患者 医疗救助 肺结核

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肺结核登记病人数已连续10年呈下降趋势,但每年仍有2万例新发肺结核病例。今年,全省共对各类结核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181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达679万元。我省将结核病的诊疗工作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移交至定点医疗机构,并将肺结核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疾控机构负责牵头抓总、定点医院负责规范化治疗、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追踪随访”的“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部分地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和村卫生室也纳入防控体系,建立起全方位的结核病防控网络。

从今年5月开始,卫生计生部门将结核病门诊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实行单病种定额补助。民政部门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结核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