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王春楠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出台《保健食品命名指南》,规定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虚假性、夸大性、绝对化或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等。4月4日,记者走访南宁多家药店了解到,依然有部分保健品名称标注不合规定。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实施表明国家将大力整顿保健品行业,预计将有一大批不合规范的产品要改名、换包装。
保健品命名戴上“紧箍咒”
根据《规定》和《指南》,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的。夸大性词意,如:宝、灵、精、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绝对化词意,如:最、第一、全面、全方位、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等。
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人名,包括医学名人,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地名,包括中华、中国、华夏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如:纳米、基因、太空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如:性、神、仙、神丹等。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词语,如:脑、眼、心等。超范围声称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如使用谐音字或形似字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解的。
部分保健品仍在玩概念
4月4日,记者走访南宁多家药品连锁店及保健品门店发现,一些大型或连锁药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命名多符合国家规定,但依然有个别药店销售的保健品命名不符合规定,促销员讲解时仍在使用违规词语。这些药店的销售人员表示并不知道新规,店里也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在金牛桥市场附近的两家药店内,补血和减肥的保健品占了很大的比重。一家药店的显眼位置,摆放着一款名为“精宝胶囊”的保健品,而“精”、“宝”字眼都已属于新规里明确的禁语。另一家药店货架上贴着的“店长推荐”促销牌上,“排毒”、“清火”等带有误导性的词语比比皆是。走访中,记者见到不少维生素都在前面加上了“天然”二字,随手拿起一瓶“天然维生素E”,发现其主要原料中标注着含有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等化学合成原料。而《保健品命名指南》中规定,产品使用化学合成原料而标注“天然”字样,属于违规。
在桂景路上一家连锁药店里,记者看到多款以“冬虫夏草”命名的保健品,价格在100~300元不等。“现在冬虫夏草每公斤都卖到几十万元了,为什么你们一盒保健品只卖100多元?”见记者提出疑问,店员只是语焉不详说了句“肯定含有虫草就是了”。
“两个以上原料组成的产品,不得以部分原料命名或擅自简写命名。”《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中的这条规定,也将堵住不少“打擦边球”保健品的命名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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