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二部分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通卫财务〔2017〕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 委办公室、财审处负责本委及所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委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预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决算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
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南通市财政局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和本委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七条 本委及所属单位应当按采购进程,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本委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总额设置方案》备案核准的复函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总额设置方案》文件精神,“整合南通市妇幼保健所和南通市计划生育指导所,组建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南通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为保障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妇幼卫生业务指导,计划生育业务指导、质量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考核,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等相关职责,确保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提高为妇女儿童的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工作蓬勃发展,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包括:了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助产技术服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爱婴医院业务指导与评论;开展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和妇女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生殖道感染防治等保健服务;开展儿童保健、儿童营养指导、新生儿预防接种;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措施;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单位概况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和质量控制等。
与妇幼保健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相关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管理;孕产妇、新生儿危重症 救治中心建设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保健部、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群体保健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等。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