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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保健品消费提示 切勿轻信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发布:2021-02-10 19:26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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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春节临近,保健食品消费需求愈加旺盛,辽宁省市场监督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春节临近,保健食品消费需求愈加旺盛,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品消费提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同时,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消费者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保健食品标志等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选购保健食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在选购前务必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内容,全面了解风险后再作出选择。

  此外,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特别是取得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店、示范店的店铺(名单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购买保健食品,扫描企业的“诚信码”,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看准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以及注册号(或备案号),仔细阅读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切忌盲目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