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保健 > 心理 > > 贵州:到2020年 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贵州:到2020年 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发布:2021-07-26 19:1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到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有1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综合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到2020年,每个市(州)至少有一所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每个县(市、区、特区)至少有1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门诊),超过100万人口的县(市、区、特区)至少有一所精神专科医院。”

  据悉,为切实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建立健全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体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精神卫生工作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达到1050名,各市(州)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

  所有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康复科,70%的县(市、区、特区)设置社区康复机构,有社区康复机构的县(市、区、特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

  同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地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在全省建立2―3所治疗儿童孤独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特色专科医院(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