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历下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历下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动员引导大专院校、企事业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基地共建、研究共享、专业服务、培训指导、救助帮扶等形式参与社区矫正,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搭建社区矫正社会参与平台。与山东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机制,搭建专职社会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健全社区矫正课题研究机制、社区矫正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社会工作服务协调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在全区108个村(居)全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有独立办公用房的达44个,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平台,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监管。
二是打造社区矫正专业服务队伍。完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购买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建立专职社工人才储备机制;打造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并建立聘任培训制度,壮大村居一线社区矫正力量;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鼓励村(居)委干部、社区“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及公益慈善团体成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社区服务等工作。
三是突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特色。率先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室,利用辖区心理矫治资源优势,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名录,引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工作,累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300余人次。2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推进心理咨询师培养向村居社区延伸,打造司法局心理矫治、司法所心理辅导、社区村居心理预防三级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