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她在网上看到一款碧迪牌秀尔茶广告,说可以减肥,1180元,保证3天就可以瘦几斤。但交完钱后使用了5天,没一点效果。然后商家换了一个号称“专家”的人给朱女士进行分析,说朱女士缺酶,要调理。在反复劝说下,朱女士花2680元买下了一款调理产品。调理完,“专家”又说要买分解脂肪的产品。“我感觉他们就是一步一个陷阱,不停地问你要钱。希望你们能曝光这种商家,退回我的损失。”朱女士气愤地说。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李健律师说,以上案例中,如果消费者有确凿证据证明商家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商家则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向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依法查处。李健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同时对商家承诺的功效应当通过文字方式予以约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 肖祖华)
格式合同藏猫腻 早教机构退费难
动辄上万元,交钱容易退费难。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早教机构退费难的投诉不断出现。记者采访发现,一些早教机构与孩子家长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一些苛刻的、对客户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使家长中途退课、退款或困难重重,或损失较大。
2017年底,长沙市民邓女士在乐高活动中心(长沙万达广场店)花费17472元,为女儿报了共96次课的早教班。因不喜欢老师的风格,且离家远接送不便,女儿上了12次课后,邓女士要求退款。该中心提出按合同约定退款,邓女士拿出合同一看,才发现关于退款的约定是:报名后24小时内退还所缴全额学费,开学典礼前退还所缴纳学费的85%,开课一个月内(4次课)退还剩余学费的70%,开课一个月到三个月内(5-12次课)退还剩余学费的50%……考虑到退款损失太大,邓女士将女儿转到该中心另一校区上课,但最终还是没上完。邓女士说,前段时间她与该中心协商时,对方以合同约定“开课三个月后不办理任何退费”为由拒绝退款。今年3月上旬,在记者介入下,该中心承诺帮助邓女士把剩余课时转卖给有需要的家长来弥补损失。
无独有偶,同为长沙市民的王女士也遭遇了类似退费麻烦。2019年11月,王女士在“金宝贝长沙富兴中心”花费17000元购买了105节早教课程,给孩子上了13节课后要求退款。多次交涉后,该中心仅退了8600元,理由是当初所签合同中约定“课程数使用不到1/3时,退还合约金额的1/2”。“签合同时没注意,掉坑里了!”记者采访时,王女士还在愤愤不平。
记者在长沙采访了多位为孩子选报早教课的家长,据他们提供的合同,关于退费条款的约定都和上面两位投诉者差不多。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鑫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沈鑫说,对于与客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一般采取字体加粗、划下划线的方式提醒对方。而记者看到的几份早教机构合同上,均没有采取这样的方式处理。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提醒:近年来家长与早教机构因退款引发的合同纠纷经常出现,家长选报早教课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遇到苛刻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通过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