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6月18日电(张伟)6月18日,陕西省公安厅举行“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陕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一、(榆林)吕某、张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牛羊肉卷)案
2013年5月20日、21日,榆林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3起生产、销售假牛羊肉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该局治安支队民警在对辖区水产门市、超市和小火锅店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张某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牛羊肉卷的犯罪嫌疑,并于5月20日将其抓获。经查,该张在榆林市场有两家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牛、羊肉黑作坊。5月21日,民警将位于南郊变电站家属院和位于葡萄园寨城庄村的这两处黑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抓获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用于制作假牛羊肉的鸭肉棒6900余公斤,成品假牛羊肉卷1625盒731公斤,和切片机、塑料薄膜封口机、电子秤、冰柜等工具及大量包装袋(盒)。
经查,张某等4人于2011年至今,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廉价购买鸭肉棒加工制作假冒伪劣牛羊肉肉卷,现已查明,流入榆林市可疑鸭肉棒共计61吨,销售金额累计5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二、(渭南)陈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酒)案
2013年3月,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渭南城区出现大量假冒西凤系列、五粮液系列白酒。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民警初步掌握了该制售伪劣西凤酒窝点的分布情况。
5月24日,临渭分局抽调70余名警力,兵分四路,分别在临渭区员张村三组、高新区安陈村二组出租房内查获生产线、储存仓库各一处,回收旧瓶体及外包装窝点两处,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收缴成品假冒西凤六年、十五年、二十年陈酿酒二十三箱共计138瓶,半成品40余箱,灌装白酒设备一套,扣押用于灌装的西凤系列、五粮液系列白酒瓶体及外包装千余件,用于勾兑假酒的原材料 “沱牌”、“绵竹大曲”50余件。
经查,陈某及其子自2012年10月以来,受雇于一外号叫“小杨”的河南籍男子,利用其家中空房生产假冒西凤六年、十五年、二十年陈酿酒,并由 “小杨”分销于他人获利。夏某租赁安某家的住房,用于收购西凤系列及五粮液系列白酒酒瓶及外包装,转卖给他人用于制造假酒。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其子、夏某和安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三、(延安)吴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豆芽)案
2013年5月28日,子长县公安局杨家园则派出所获悉一条线索:辖区吴家坪村吴某家长期非法生产劣质毒豆芽。当日16时15分,民警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吴抓获,在其家中当场查获用于生产豆芽的“药水”配剂0.3公斤以及无根剂、二氧化硫粉末、增粗剂、防腐剂、生长激素等非法食品添加剂共计6.5公斤,缴获毒豆芽成品1000余公斤。根据犯罪嫌疑人吴某供述,民警还一举将另外三家豆芽黑作坊予以了查处,缴获劣质豆芽2000余公斤。
目前,子长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刑事拘留,四家非法生产劣质毒豆芽的“黑作坊”被依法取缔,3000余公斤劣质毒豆芽被填埋销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四、(咸阳)席某销售伪劣产品(小食品)案
2013年5月29日,武功县公安局付家堡检查站在例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货车内装有大量包装简陋、不明品牌和产地的饮料和小食品,疑为假冒伪劣产品。民警来到这批货物的目的地位于长宁镇的一家食品批发部,发现该批发部没有任何工商行政部门的许可经营手续,仓库内存放有110余种疑似假冒伪劣的小食品,为了使这些假冒伪劣产品不再流入市场,民警依法将其查封。经查:犯罪嫌疑人席某自2013年3月以来以低价购入大量不合格食品、饮料,销往武功县、周至县、扶风县等地非法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席某已被武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