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不同于张琼华。我们可以说张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的封建包办婚姻,你逃婚也好,抛弃也好,无可厚非;而与安娜是自(和)由相爱结合的,理应永远忠诚。然而他不。他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就与安琳、与于立忱等发生婚外情,去妓院嫖娼,而且从1937年始,借回国之机,把安娜连同五个孩子一起彻底抛弃,另寻新欢。(当时长男和夫20岁,次男郭博18岁,三男佛生15岁,女儿淑子13岁,四儿郭志鸿6岁)此后从不给这群孤儿寡母寄一封信,汇一文钱,任他们辗转挣扎,啼饥号寒,被日本警宪铁蹄践踏,皮鞭抽打,其境况遭遇,苦不堪言。当《改造日报》记者陆立之先生于1947年前往东京安娜住处时,面前一片惨景:室徒四壁,空无一物,全家仅靠一点山芋充饥。见中国的记者到来,安娜涕泪交流,哽咽难语,她只能断断续续地泣诉:“鼎堂他不应该是这样。自从他走掉之后,我们,我和孩子们都为他担惊受怕,他却音信全无,把这个家全忘了。如果说是战争阻隔,信息不通,这也是借口胡说,这里还是不断的有中国人的消息,我就读到过他回去后写的一篇文章叫做《在轰炸中来去》,说自己光荣的见到了蒋介石……。”(《上海滩》1995年11月28日)
这类问题,反复出现在郭沫若身上,对他的形象必然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他本人也说:我不是个“人”,我是坏了的人,“我自己的人格确实是坏透了”。然而,在四川一次学术讨论会上,一位女学者却提出与此相反的看法。她认为郭沫若多次背叛爱情,不断抛弃和更新爱情对象,正表现了他在这方面的超前意识;并进一步说:爱情是艺术的永恒的主题,没有爱情,便没有文学,便没有诗歌。爱情产生灵感,产生激情,如果没有郭沫若和安娜之间的爱,便不会诞生《女神》,不会出现诗人郭沫若;只有不断更新爱之对象,艺术家的灵感和激情才会像泉水一样不断涌出,天地间才有可能树起一座座艺术的丰碑。
这位女学者的演说词很精彩,观点也新鲜。不过我们要问:所谓“超前”,“超”谁的“前”?就是六七十年后现在的美国总统不还是因为非正常两性关系而受到追究吗?多少大英帝国的重臣不也是因为未管好自己的裤带而被迫下台吗?这类绯闻直到今天不还是被常称性开放的欧美斥为“国耻”、“国丑”吗?怎么一到我们这里,郭沫若一干起来就变成不受时空限制的、先知先觉似的“超前意识”了呢?莫非我们的郭沫若成了衡量万物的唯一尺度了?这种名人效应式的惯常思维,可以被广告媒体用来去满足小市民兴趣的需要,但决不应该存在于学者的头脑之中。不要说起来那么轻松。
至于这位学者所谈的激情和灵感与爱情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也许是,但不尽然。莎士比亚有几个情人?弥尔顿呢?郭沫若曾模仿过的辉煌诗篇《草叶集》是作者在红唇的拥吻中写出来的吗?要知道惠特曼——这位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一生还没有结过婚呢!何况像郭沫若那种爱的方式,未必都是出于高尚的情感。没有高尚的情感,便没有高尚而伟大的人格;没有高尚而伟大的人格,就不会创作出伟大的作品。丑和恶不会直接产生美和善的。
在这里请读者不要误解,我们并不主张禁欲主义,也不以婚恋次数多少来论是非,不认为婚恋次数少就一定贞洁伟大、次数多就一定卑污渺小。乔治·桑的恋人不止十个八个,谁能说她卑污渺小呢?那位每天都被成群的裸体女性包围着的毕加索,他的一张画不是每每都可换回几千百万美元吗?好莱坞名星离异一百三十多次,不还是追求者塞道吗?的确,两性关系只与当事者有关,其他人是管不着的。我们所谈的问题的核心在于你是否进行了性欺骗,性讹诈,性强制,性背叛,或性出卖;在性爱问题上你是否和政客们一样搞了什么阴谋诡计,玩了什么花招伎俩;一旦发生了性矛盾,性分歧,性冲突,性危机,或性变迁时,你是否表现出了充分的理智和负责任的态度,耐心地、妥善地去解决,也就是告诫人们切不可像郭沫若那样,饮够了爱情的甘甜佳酿之后而不惜将杯杯鸩毒硬灌进对方的口中,制造一出出婚恋家庭悲剧。张琼华是悲剧,安娜是悲剧,于立忱是悲剧,于立群也是悲剧。这四大悲剧,可说是郭沫若人生人格的一绝,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无人可与之比肩。
当然,如果更坦率一点的话,让我们从更广阔的领域、更丰富的内容、更深刻的意义去认识,去理解,郭沫若本人更是一出典型的悲剧。
(四)郁达夫“冤案”中的人格问题
情人于立忱自杀后十日,郭沫若为她写了一篇短文《断线风筝——纪念于立忱女士》。该文中说:
“去年十二月十六日,郁达夫离开东京的前夜,日本笔会招待他,并请我作陪。在散席后,我把达夫拉到涩谷的立忱寓里去,立忱当晚把一首七绝《咏风筝》写给了我们看。
我觉得诗还不错,达夫也说好。
达夫当晚也为立忱写了一张斗方,但她没有和,只写了一首旧作,有“巴山夜雨”之句,全辞不能记忆了。
“我回千叶的时候,他们送我到涩谷驿,步行的途中也把轻丝断线一类的话头作过笑谑。
“在涩谷驿前一家快要闭店的饮食店里,达夫一个人还喝了两合日本酒,我和立忱喝着红茶陪他。
“我一个人回到乡下的寓居时,已经是一点钟过了。
“是没有月的夜,‘娥理容’星悬在正中。”(《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十三卷第414—415页)
郭沫若在这里表面是谈诗,是纪念于立忱;实则不然,其重点是“我把达夫拉到涩谷的立忱寓里去”,深夜“我回到千叶的时候,他们送我到涩谷驿”,“我一个人回到乡下的寓居”。意思是告诉读者:这一夜郁达夫与于立忱同居了。
同居,在那个时代,又是日本,男女同居是常事,特别是新闻和文艺界更属时髦。不过,在这里郭沫若并非无意为之,他用心良苦啊!如果我们将此篇和他的《回到上海——一座荒坟》、谢冰莹《于立忱之死》综合起来读,就可能发现他这一“春秋笔法”的妙处及其“微言大义”之所在。
谢文引用于立忱在医院堕胎时说的话:“到半月前,他(郭沫若)来找我了,我告诉他,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们再不回上海结婚,我无脸面见人了!”这表明她从怀孕到堕胎大约有四个月的时间。
郭在《一座荒坟》中写道:“立忱是二月由日本回国,五月自杀了的。”这也向我们提供了确认于堕胎的日期必在一月底至二月中上旬;郁达夫被拉到“立忱寓里去”的时间是“去年十二月十六日”。
根据以上三个时期的加减,即可得出这样的结论:郁达夫被郭沫若拉到“立忱寓里去”时,于立忱已经怀孕两个半月左右了。如果此类花边趣闻真的传播出去,其可能产生的轰动效应,将不堪予估,原来把他当作偶像崇拜的大群年青人也一定会捧腹。鉴于此,郭沫若就必然要去掩饰,去遮盖,去寻找替罪羊。这时正在东京的郁达夫,无疑便是他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人选。他把郁达夫拉到于立忱那里过夜,日后一旦事发,郁达夫逃脱不掉,而他则可跳出场外。
的确,如果我们只读郭的《断线风筝》而不读谢冰莹《于立忱之死》一文,那就会真的以为造成于立忱自杀的罪魁是郁达夫而非郭沫若。这是郭沫若精心谋划的“金蝉脱壳”计,郁达夫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