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事件继续发酵,康师傅起诉视频首发者索赔150万引起网民热议,“打击报复”还是“维护权益”成为舆论争议焦点。在《人民日报》采访国家食药监局负责人,对法规的内容再次进行具体解读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舆情热度再次攀升。媒体纷纷解读此次“最严”法规的新内容、新举措,呼吁辅以最严格的执法,抬高犯罪成本,对违法者施以严惩。网民表示期待的同时担忧执法力度不足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实施两个月有余,企业利用缓冲期的漏洞依然大肆销售“概念水”,舆论呼吁企业加强自律的同时,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加强执法,维护市场健康秩序。乳业方面,“美赞臣等洋奶粉在华渐陷窘境”、“百事、可口可乐抢食中国乳品饮料市场”等外企在华发展现状获得关注。“美可高特羊奶粉曝质量门”、“优利士奶粉停产调查”引发业界关注羊奶粉在产业化规模、管理规范、源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光明乳业90亿定增方案获通过”,促使业内看好光明乳业的国际化发展之路。
【食品行业舆情热点解读】
1.康师傅起诉视频首发者索赔150万 网友力挺首发者
据媒体报道,针对8月初发生的“台湾导游称康师傅使用馊水油”事件,康师傅方面表示,已经向上海警方提交证据进行刑事报案,而且已经锁定视频微博首发者“柯笑阳”,对其进行起诉并索赔150万。8月14日,“柯笑阳”回应,发视频初衷是提醒关注食品安全,不存在任何黑手。
8月10日,澎湃新闻等媒体开始陆续报道康师傅起诉“黑心油”视频微博首发者“柯笑阳”,索赔150万的最新进展情况。8月11日,中国广播网、《新闻晨报》等媒体纷纷通过采访业内专家、律师等解读此次诉讼,解析康师傅起诉首发者的意图,以及“柯笑阳”究竟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对于康师傅的起诉行为,有律师指出,女导游、上传视频者、网络传播者各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分别承担多少程度的责任需要由法院来最终确定。判断网络信息发布者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最重要的是看其是否存在“恶意”,以及有没有及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影响。另有媒体关注到,康师傅因食品问题提起诉讼已不是第一次,2014年9月,康师傅也曾因某财经日报关于其“黑心油事件”的报道提起诉讼,称由于该报道导致其股价下跌,不过至今尚未断案。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律师则分析认为,走到起诉这一步,康师傅的主要目的应该也不是150万的经济赔偿,而是希望改善由此引发的公众对品牌的负面评价。此后,舆情热度有所下降,直到8月14日,“柯笑阳”所在公司上海欧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回应称,在司法机关对视频内容真实性进行判定之前,康师傅公开指责博主造谣传谣,是越位“审判”。而当事人“柯笑阳”含泪回应,视频仅为转载,背后无推手。事件热度再次有所提升,并在8月15日出现一个小高峰。
康师傅起诉首发者遭网民批评和抵制,强硬态度或无异于消除负面影响。康师傅拿出一系列证据证明自身产品无问题后,公众尚未充分消化,注意力又被康师傅起诉首发者的行为所吸引。对于起诉行为,媒体呈现出较为理性的态度,对于首发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存疑,并通过采访律师的方式对起诉行为进行了解读,认为康师傅的维权官司并不好打,可能只是用强硬态度维护自身产品信誉。而网民则更多的表露出激愤情绪,认为康师傅起诉首发者,是把“造谣传谣”的大帽子扣在普通百姓头上,欺负弱小的行为。不少网民对康师傅的应对方式和态度表示了不满,表态要抵制康师傅企业的所有产品。从网民反馈来看,康师傅的起诉行为并未达到消除负面评价的影响,反而因为将矛头指向公众而激怒了网民。
食品类谣言泛滥,对于非恶意的“传谣”,企业维权应适时适当。由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敏感度极高,有关食品安全的谣言满天飞,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选择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本身是值得称赞和鼓励的,但在具体时间和形式上多加斟酌才能经受得住“打击报复”的质疑。首先,康师傅劣质油事件中各种问题交杂,辟谣之后还未等待公众消化和接受,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惯性思维仍未扭转,立即起诉首发者或操之过急,称事件有“背后黑手”的无证据论断,更是引发舆论一片质疑。其次,首发者的身份为普通民众,其在转发过程中并未添油加醋的进行评价,因此转发行为是舆论监督还是“传谣”的争议性较大,大企业和小民众的身份差别,同时激起了公众同情“弱者”的心理,康师傅在此背景下选择强硬应对方式并不妥当。如果康师傅能够选择更软化的态度,如邀请首发者或质疑者参观工厂和了解采购流程,双向沟通释其疑问,让质疑者和“传谣者”自觉认识到自己的误解,主动道歉以正视听,对于消除事件的负面影响或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媒体解读最严《食品安全法》 舆论呼吁需配套最严执法
随着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临近,媒体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也不断持续和提升。8月13日,人民日报文章《食品安全 最严处罚有多严》,通过采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对食品安全法的标准、监管、问责等问题进行了解读,促使媒体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迅速提升,相关评论性和解读性文章涌现。
《人民日报》文章被凤凰网、搜狐、网易等网媒大量转载,多数媒体在标题设置中强调了《食品安全法》惩罚力度的加强,例如《食品安全法:因食品安全被判刑终身不得再入行》、《新食品安全法10月起施行 非法商家可判终身禁入》、《最严食品安全国标将出:罚款三十倍 终身禁入》、《因食品安全犯罪的商家可判终身禁入 经营病死畜禽可处以行政拘留》等报道,都重点强调了非法商家可判终身禁入这一措施。由于较之旧法,新《食品安全法》在处罚方面愈加严厉,提高了罚款额度,引入了行政拘留,并设立了行业终身禁入制。
评论性报道聚焦《食品安全法》的变化,对监管措施的改进表示了肯定,也同时提出了疑问,希望严惩措施能够发挥作用,同时提出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议。例如,《新快报》评论指出,尽管新食品安全法在处罚方面大幅“升级”,甚至超越了某些国家,但具体裁量权掌握在地方监管部门或者地方司法机关手中,地方能否执法最严就是一个问号。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不能只指望地方有关方面,各级人大还应该加强执法检查,同时还应该鼓励新闻媒体、公众尤其是食品行业内人士加强监督,形成一个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但执法是否最严,只能由时间来回答,由实践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