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日前,从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凡标示为“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一律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流通使用环节现有的该公司生产的药品均以劣药论处。[m,
据悉,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1998年至今共更改药品批号22个品种,508个批次。有关部门依法注销了其所有的药品批准文号。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该公司生产的药品无论是未出厂的还是已出厂的,一律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m,
济南市药监局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凡标示为“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不要购买、使用,若发现有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继续销售的,可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
药监部门要通缉“黑心药”(综合新闻)
发布:2015-12-22 11:0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次
摘要: 本报济南讯 日前,从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凡标示为“河北宏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一律不得继续销售和使用,流通使用环节现有的该公司生产的药品均以劣药论处。 [m, 据悉,河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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