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6月15日讯(浙江电视新闻频道记者王宏飞 谢军报道)食药品安全一直都是老百姓关心的事情,但有些黑心商人却无视法规,利用过期明胶和工业明胶生产制作空心胶囊非法牟利。去年4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就抓获了这样一批黑心商人。14日上午,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关于潘某和张某等2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9月份到2016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潘某和张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河南鹤壁开设了两个胶囊生产窝点,两人分别购得过期明胶、工业明胶、胶囊废料、添加剂等原材料,供两个胶囊生产窝点共同使用,生产空心胶囊,并且雇佣了20余人从事窝点的溶胶和送货等工序。截至案发,被告人潘某所开设的胶囊厂累计生产空心胶囊约700箱,生产总额约人民币507500元;被告人张某等人所开设的胶囊厂累计生产空心胶囊约1800箱,生产总额约人民币990000元。
而早在这次案发之前,被告人潘某就曾经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期间,在家中自行生产或从别处购买入大量不符合标准的空心胶囊,并出售。而这批胶囊经过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部门都检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铬超标。
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 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潘某实行两罪并罚,其余被告人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目前,案件细节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