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凌晨客人稀少的机会,在火锅店后堂用塑料菜篮、筛网、漏勺等进行特殊的“提纯工艺”后,白天在餐桌上回收的火锅底油摇身一变就成为了所谓的“老油”,再将新油和“老油”兑在一起制成火锅红油,第二天重新回到餐桌供客人食用。近日,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某火锅店厨师长张某某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0年11月以来,张某某受雇于城关区旧大路237号333火锅店,被任命为厨师长,其先后伙同席某某、李某某、陆某某(三人均被监视居住)在该火锅店后堂,利用塑料菜篮将食物残渣和油进行分离,然后加入自来水和盐进行加热,完成“洗油”的过程。待第二天将干净的油舀出来加热,直到将水分熬干,制成所谓的“老油”。最后再加入香料、辣椒等进行熬制,加工成“红油”,放置5、6个小时后就可端上餐桌供客人重复食用。
2014年2月22日凌晨,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依法在对该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当场从该店的操作间内查扣回收油450斤。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后,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取证方向、固定证据等方面都提出了意见,并最终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