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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为湖北率先发展创造“三个环境”

发布:2016-03-30 18:0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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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为湖北率先发展创造“三个环境”,湖北 率先 创造

为湖北率先发展创造“三个环境”

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为湖北率先发展创造“三个环境”

图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容俊 摄  

  本报武汉3月17日电(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从北京到湖北,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月1日,王晋完成这一身份转变。

王晋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的岗位赋予新的责任,新的征程承载新的使命。岗位的调整、角色的转换,让我有更多思考和感悟。”

  有压力有信心也有决心

  记者:从最高检“空降”湖北,您对湖北检察工作有哪些初步体会?

  王晋:湖北检察干警勤勉尽责、勇于担当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深深感染了我。我体会最深刻、感受最强烈的是有压力、有信心、有决心。

接过湖北检察事业发展的“接力棒”,如何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我深感担子重、责任大。但我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信心来自于最高检和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来自于历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打下的坚实基础,来自于敢于担当、能打硬仗的万余名检察干警。

我将尽快熟悉湖北、融入湖北,与大家并肩奋斗、砥砺前行,为湖北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辜负中央、省委、最高检和全体干警的信任与重托。

  记者:您对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哪些思路?

  王晋: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也是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提出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体目标,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为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记者:提出检察机关要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三个环境”是出于何种考虑?

  王晋:上述工作思路的提出,是基于对过去经验的总结,进一步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是基于对上级精神的融会贯通,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履职尽责的需要;是基于检察机关服务大局、队伍素质能力亟需强化的考虑,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是基于对湖北检察工作客观状态的评估,把检察业务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着力点,努力为湖北率先发展创造“三个环境”。

  防控风险维护安全稳定

  记者:湖北检察机关将如何突出重点、防控风险,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王晋:新的一年,围绕湖北“竞进发展、创新发展、民生保障”大局,我们将抓住湖北脱贫攻坚这个最大短板,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首要任务是依法惩防经济领域犯罪,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既克服风险与自己直接关系不大的思想,依法履职,积极防范“五大领域”风险,又深刻认识司法办案同样蕴含极大风险,结合实际找准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案前、案中、案后工作,防范风险在检察环节产生现实危害。

  记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防控风险的重中之重,湖北检察机关将有哪些作为?

  王晋:湖北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把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工作做细、做扎实。

我们将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既立场鲜明、严格依法,又讲究策略、注重效果;全力维护金融和网络安全,依法妥善处置破坏金融监管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提高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办理水平;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依法从严打击无视群众生命健康、赚“黑心钱”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把以案释法、化解矛盾等工作做到百姓家门口,送到群众身边。

  加强监督查防职务犯罪

  记者: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承办了中央交办的多起职务犯罪大要案,全省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巩固发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优势?

  王晋:我们将继续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将发挥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在惩防腐败总体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的重点开展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湖北检察机关将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及程序衔接机制,在坚持纪法分开、依法办案、分工履职的前提下,完善同级联系、归口联系制度。

同时,将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互联网、大数据的深度应用水平。还将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预防检察建议,紧盯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强化专项预防,加强以案释法。

  记者:湖北检察将如何做到保障办案与保护权利并重?

  王晋:我们将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坚持以保障人权、规范权力行使为重点,以防止冤假错案为底线,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快建立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抓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开展好受理申诉、审查复查等工作,办理一些典型案件;

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持续抓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组织好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和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

狠抓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继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促进解决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等问题。

  深化改革提升检察公信

  记者:湖北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工作进入攻坚期。对于这项工作,您有哪些最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