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王文睿 张双华 记者 于英杰)号称自己销售的壮阳补肾保健品具有“速效壮阳”的功效,实际却是小作坊生产的伪劣产品,医药公司老板卢某被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卢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徐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卢某从河南一所医药中专毕业后在医药公司做“销售代表”,曾在山东、湖北等地销售药品。2011年,他回老家成立了医药公司,经营正规药品,最初收入尚可,可他参加的一次药品交易会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2011年3月,事业刚起步的卢某参加在郑州举办的一次药品交易会,他发现保健品尤其是壮阳补肾类的保健品,销量远远超过药品,这让他嗅到“商机”。在药交会上,恰好有人给他塞来小广告,宣传所谓的“药品加工”,卢某正好之前也认识这些做“药品加工”的人,于是立即联系对方,商议制售假冒壮阳保健品。
表面上,卢某的公司是一家正规医药公司,从2011年4月起开始念起售假的生意经。他联系印刷厂,套用正规厂家的包装,印制产品包装,并给“壮阳药”取名为“黑老A”、“印度红丸”、“九味强龙”等极具“噱头”的名字,放大印制在产品包装上。印好包装后通过物流快递邮寄给小作坊。小作坊生产并包装好之后,再把成品快递回来。随后通过公司招聘的“销售代表”将伪劣保健品卖往全国各地,这些交易通常在网络上完成。为了防止相关部门检查,卢某发货时把货物品名均写成“日用百货”或“洗化用品”。
为了使“产品”更像正规保健品,除了模仿正规厂家的包装之外,卢某还指使手下员工“PS”正规厂家的营业执照年检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记录、药品广告审查专用章有效期、检验报告批号及日期等证明文件,让经销商和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
据他供述,通过销售伪劣壮阳保健品,每月利润可达6至8万元,到2014年案发为止,公安机关查证其销售伪劣壮阳保健品达600余万元。这些所谓的“壮阳药”均来自小作坊,不仅生产技术不能符合要求,而且还含有西地那非、氯芬酸钠、吡罗西康等国家明令不能添加在保健品中的药品成分,这些原本只能在药品中出现的物质,如果不是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很容易发生意外。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卢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他的一名员工李某也因此成了售假帮凶,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7年。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徐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编辑:乔金玲)
网售“速效壮阳药”金额达600万 黑心老板被判刑19年
发布:2016-03-15 18:1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次
摘要: 扬子晚报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王文睿 张双华 记者 于英杰)号称自己销售的壮阳补肾保健品具有速效壮阳的功效,实际却是小作坊生产的伪劣产品,医药公司老板
上一篇:湖南日报全媒体访谈: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下一篇:五一路黑心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