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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伪劣“壮阳药” 黑心老板牟利600万获刑19年

发布:2016-03-14 17:3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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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王文睿 张双华) 一家正规的医药公司,因为禁不住假冒伪劣药品销售的巨额利润诱惑,逐步走上了制假售假的歧途。徐州

    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王文睿 张双华) 一家正规的医药公司,因为禁不住假冒伪劣药品销售的巨额利润诱惑,逐步走上了制假售假的歧途。徐州铜山法院依法对公司老板卢万东作出有期徒刑十九年的判决。卢万东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3月14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卢万东长期从事医药行业,且是科班出生——毕业于河南一所医药中专毕业。长期担任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职位,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人脉关系。2011年,卢回到老家创业,成立了自己的医药公司。凭借着不俗的业务能力,他的公司发展稳定。

    2011年3月,事业小有成就的卢万东参加了在郑州举办的一次药品交易会。参会期间,卢发现保健品利润惊人,尤其是壮阳补肾类的保健品,销量远远超过药品。虽然卢的公司并不从事这类产品生产销售,但是巨额的利润还是让他艳羡不已。在药交会上,恰好有人给他塞来小广告,宣传所谓的“药品加工”,来人中还有卢曾担任销售代表认识的行业内人士,禁不住对方的“劝导”,卢一下子陷进去了。

    卢回去后,公司表明上仍是一家正规医药公司,但从2011年4月起,他就开始销售伪劣壮阳药品。他在公安机关供述称,通过销售伪劣壮阳保健品,公司每月利润可达6至8万元,到2014年案发为止,公安机关查证其销售伪劣壮阳保健品达600余万元。这些所谓的“壮阳药”均来自小作坊,不仅生产技术不能符合要求,而且还含有西地那非、氯芬酸钠、吡罗西康等国家明令不能添加在保健品中的药品成分,这些原本只能在药品中出现的物质,如果不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很容易发生意外。

    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脉关系,联系了印刷厂,套用正规厂家的包装,印制产品包装,并自己给“壮阳药”取名为“黑老A”、“印度红丸”、“九味强龙”等极具“噱头”的名字,放大印制在产品包装上。印好包装后通过物流快递邮寄给小作坊。小作坊生产并包装好之后,再把成品快递回来。随后卢万东通过公司招聘的“销售代表”将伪劣保健品卖往全国各地,这些交易通常在网络上完成。为了防止相关部门的检查,卢万东发货时把货物品名均写成“日用百货”或“洗化用品”。

    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更像是正规保健品,除了模仿正规厂家的包装之外,卢万东还指使手下的员工“PS”正规厂家的营业执照年检日期、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记录、药品广告审查专用章有效期、检验报告批号及日期等证明文件,让经销商和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卢万东的一名员工李某也因此成为了售假的帮凶,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另外,卢万东还在没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销售其他药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