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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活真的是谁都能干的吗?

发布:2016-03-09 16:2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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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零售企业又开启了对阿里健康新一轮的围攻: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告上法庭,称阿里健康和食药监局“官商勾结”,涉嫌违法,言辞激烈

药品零售企业又开启了对阿里健康新一轮的围攻: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告上法庭,称阿里健康和食药监局“官商勾结”,涉嫌违法,言辞激烈程度铁哥就不再赘述。上一轮围攻还是去年两会,湖南人大代表、百姓大药房老总谢子龙也曾公开质疑药品监管码,声讨阿里巴巴危害国家安全。

在铁哥看来,此事不仅牵扯出监管码此产品该谁运营合适,同样也暴露了医药行业的牵扯利益之深

阿里健康运营的药品监管码究竟是什么技术,这活真的是谁都能干的吗?

监管码本身就是个“技术活儿”

从本质上看,药品电子监管码好比是药品的一个身份证,给药品最小包装附上一个单独的条码。只要每个药品企业在入库出库的时候扫一下,这盒药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被实时监控,实现药品流通的实时监测。

不止是中国,国外也有类似的体系。美国针对药品的监管有一套专门的代码,叫NDC(NationalDrugCode),这个代码体系最大的作用,是通过严密监控药品流通来管理用药,包括合理性、安全性、反欺诈和腐败等。这种监管可以从药品生产方,到流通方,到医院,到医生,这一整个链条上的不同个体在销售和开处方的时候都要用到这一套电子监管代码,因此可以看到药品的去向、使用频率、用药量。

至于为什么不用药品的生产批号进行追溯,乃是批号的概念其实是食品药品甚至农产品等很多行业用来做质量管理的一种普遍手段,一般说来生产时同一次投料生产出来的成品质量都一样,所以生产企业都会定义一个批号用来代表这次生产的产品。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召回问题药品的时候,都按照批号进行召回的原因。药品上的批次是无法获知该药品的流通渠道和真伪的。

阿里健康做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数字组成的一维条码,前面7位代表类别码;再接下来的9位代表单件的序列号;最后4位是加密码。

监管码这种追溯机制承担了太多功能的统一:政府要拿来做追溯监管、企业要拿来做物流管理、药店要拿来做结算、老百姓还要能扫码来查真伪来源。这么沉重的任务,监管码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就很重要了。要防着被某些黑心假药贩子破解了,还要确保体系安全独立别被敌对势力控制,企业的实施成本还不能太高必须采用成熟技术。

监管码的设计必须是复杂难以破解的,“20位、独立编码、有超长加密位、码本身含信息少而统一存储在后台”。至于容量,20为的长度粗略算算,足够百年内药品生产。

和我们平时见到的商品条码、以及药品之前的批次码相比,药品电子监管网技术突破了以往质量信息和流通动态信息无法事先传递的局限,经过层层的码,可以把药品动态信息实时集中存储在超大规模监管数据库中,流通的动态信息可以随时被调取,完全满足了监管部门监管调配药品的特殊需求。

监管码系统后台计算能力更考验人

刚说完赋码技术本身,那么承载这套电子监管码的后台必须要具备更强大的运算能力。

在2006年,药品电子监管码实施之初,还只是少量的特殊药品要求赋码。当时,入网企业和药品有限,估计能有个几十家企业就不错了,用的是传统集中架构模式支撑基本无太多问题。

但随着参与药企和药品的不断增加,按照药品生产量来看,到了2014年药监码赋码的药品每天就应该有上亿盒,以药品平均的流通周期为半年计算,其运算药品基数在200亿盒药左右,这些数据都要实时上传和处理,再加上药监局要随时能看、用户随时能查。这对系统的设计能力、大数据的处理能力、数据库的性能要求就非常高了,对技术的要求极高。

2013年12月发生的“问题乙肝疫苗事件”,多地通报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死亡。当时的政府部门利用的就是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迅速锁定深圳一家生产企业198批次44030686支疫苗在全国27省的流向分布和库存。这么大数据量的一份报告,如果通过传统的方式整理,需要一个月,但在阿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的支撑下,三个小时就完成了数据查询和整理工作,为减少问题疫苗扩散争取了时间。

本质上讲,要监管的存在对行业对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而药监码若要实现效率最大化就必须引入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互联网企业,这也是阿里在此优势所在。今年双11,阿里方面公布了其技术数字,支付峰值高达每秒8.59万笔,也就是每秒最高能承受8.59万次的支付并发。

药房对药品监管码的指责有道理吗?

综上所述,云计算架构的技术优势使监管码在实时追溯方面技术得以加强,实时追溯能力的增强,也使得药品行业流通透明度有了提升的可能。

在这里引用知乎上一位药品流通企业网友的观点:

【知乎网友】:监管码由省局统一发放,企业根据生产计划向省局申请,并经扫描与每盒、每箱药品匹配后回传到省局数据库,发货到批发企业时,再扫入发货信息;批发企业销售时还要再扫,这是一一对应的,任何一个环节不匹配,则扫不出来,如果要造假,必须从药品生产企业开始,药品生产企业不会去做这种事的。所以,一般能扫出来的药品不太可能是假的。
但是,电子监管码的匹配只到批发公司这层为止,你在零售药店买的药,就不需要扫了,所以有可能你在A地药房买的药,扫出来发现是配送到B地的,这个楼上说了,可能是串货或者假药嫌疑(大部分是串货,目前还没碰到过打假码的情况,如果生产假药,总是批量的吧,哪弄这么多真码去,如果造假才几盒,那是吃饱了撑的)。你可以去当地药监部门举报,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虽然国家在政策层面不断加强药品终端销售的管理,但事实上保健品做药品出售、处方药无处方销售、药品的跨渠道串货等问题,这些几乎从未停止发生过。用户对医药行业长期的不满很多一部分来自于终端销售领域。尤其药品零售行业将高利润保健品以药品形式销售给中老年人,是有贻误病情风险的,而国家规定的药房必须配处方医生和药剂师才能销售处方药,在相当地区也形同虚设,只要用户有需求便会销售。

这些潜规则直接构成了医药零售企业的高额利润,因此,当电子监管码出现后,从管理部门以及用户层面对药品进行双向监管,会进一步压缩药房的灰色收入,因此也药房如此反对也在情理之中。

因此,在此轮对监管码的围剿声中,我们几乎看不到用户和厂商层面的发言,全是药房的独角戏。但对于一个行业而言,实现数据化管理难道不应该是历史潮流吗?

一个行业若要得到根本性突破,必须采取商业模式的创新,而商业模式创新的背后则是技术的创新,任何颠覆性创新在发展之初被既得利益者打压也是正常。

正如有关人士的看法:药房争论关键点并非在阿里健康运营监管码,而是废掉药品监管码,重新回到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