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牵连众多药企,也将不少为这些药品代言的明星拖下水。未来明星们代言药品可要三思。日前,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媒购委)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中广协)联合声明,呼吁所有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停止发布有名人、明星代言的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和夸大功效的保健品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有律师认为,该呼吁虽没强制性但有警醒性,更应借鉴《食品安全法》对代言明星追究连带责任。
媒购委和中广协的代表表示,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利用明星来宣传企业及产品,一些涉嫌违法违规的购物短片广告中不乏知名人物的身影。4月中旬,央视曝光的毒胶囊案,牵连不少明星难以下台。两家专业委员会为此呼吁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停止发布有名人、明星代言的几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呼吁任何企业和媒体不得将名人、明星合法的品牌广告,擅自编辑用于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对于以前拍摄的被列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短片广告,也要求相关企业及媒体停止发布。
据悉,在两委声明发出后,凡擅自发布涉嫌违法违规的短片广告,属于企业利用公众人物或知名人士合法广告擅自编辑、违规发布的,媒购委将予以通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演员委员会还将对涉嫌违法违规机构进行追诉。
事实上,两家委员会的呼吁非常有必要。记者发现,药品其实已经成为明星代言的重要阵地,不少明星都成为“药罐子”。4月中旬“毒胶囊”事件曝光后,修正药业这家号称做“良心药”的药企以及代言明星们则面临着良心的拷问。近年来出现在修正药业产品广告中的明星近10位,包括孙红雷、张丰毅、陈建斌、林妙可、徐峥、林永健、张瑜、范明、陈小艺、何琳等。记者昨天也就两家委员会的呼吁采访多位明星,不是电话无人接听,就都不愿表态。
上海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军向记者直言,去年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对明星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做出了严格规定,甚至要对虚假代言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如果虚假广告制作方不能赔偿,受害人可要明星作出赔偿”。他坦言,明星代言碰到问题药品,有时候确实比较冤,“因为他们不懂药也看到了对方有明确的证书,所以首先应该承担的是对一些药企颁发证件的有关部门,他们存在监管不力的嫌疑”,但吕军强调,由于药品承担救命功能,所以应该设立更严格的法律标准,“法律的立法原则有一个准则是"举轻以明重",就是说举的例子比较小但在立法时要考虑到这到可能更大的危害,所以明星代言药品,也应该有更严格的准绳来进行考量”。
两家委员会的呼吁获得了很多网友的支持,不少网友认为,明星在代言药品时拿了大把的代言费,不能说等发现对方出事了,却以一句“不知情”作为推脱。微博上有网友改写这些明星“代言词”,明星张丰毅代言的广告语:“良心药,放心药,选修正药,管用的药。”被网友改为:“黑心药,坑爹药,专注皮鞋30年。”影星陈建斌代言的广告词有这么一句:“胶囊,就一粒!”网友戏称:“这个只能一粒啊,多了怕得出事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