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类似的,还有前不久的“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十年”,其实案情远非“掏鸟窝”那般简单,该名学生不仅捕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而且是有意为之,还在网上出售。真相出来后,舆论反转,许多网友戏称跟不上节奏。
事实上,随着标题党多起来,网友的识别能力提升很快。关于李海峰案,不少网友“神一样的存在”看出了标题的不妥之处,指出这种标题有故意误导读者的嫌疑。
网友“3k斯”如此评论道:“新闻标题能不能有点儿良心,明明是人家借索赔之事敲诈勒索,且不说索赔对象,索赔事实的多处错误,新闻却引导读者往维权被判刑上想,实在是可恶。”
“要评论建议先看完全文啦……”网友“奥奥奥奥凸曼不打小怪兽”在看过之前网友的评论后写道,“不看原文只会喷的键盘侠也是够了,标题应该换一换,有歧义,高中不是经常有拟写新闻标题的题目吗,每次的新闻标题都是无语。”
其实,相比一般报道,案件审判报道应该更加严谨、更加平衡、更加全面,是传媒界的共识。然而,诸如《男子吃过期方便面索赔被判8年半 法院:已轻判》这样的标题,貌似陈述事实,实质暗含情绪。
正如网友所说,这样的标题存在误导性、倾向性。男子吃过期食品,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反而被判8年半。8年半的牢狱之灾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而法院却轻飘飘的来一句“我们这已经是判得轻了”。且不说案件本身还没有盖棺定论,诸多争议还在讨论,被告人家属表示还会上诉,媒体标题的这种倾向性表现出来的标签化、简单化,容易让公众产生刻板成见——法院和企业“店大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