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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两家“地沟油”火锅店被曝光,黑心店家最高获刑两年!

发布:2019-02-27 06:39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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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最近天气热了,吃烧烤、火锅的小伙伴少了一些,但总也有忍不住过一把“嘴瘾”的时候。所以大伙儿对吃还是很关心的,对于前些天诸暨炒的火热的

你赞不绝口的“秘方”源自“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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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长弄堂“川谱串串香”火锅店店主唐某敏为节省成本,提升火锅口感,偷偷用“秘方”调制火锅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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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真相的小编眼泪掉下来

唐某敏将其店内客人们吃剩下的火锅残渣收集起来,过滤掉渣滓,将剩下的废油倒入大锅中,加入清水熬煮,捞走渣滓,反复多次,直到熬煮的“老油”变得“清澈”,待冷却后,再加入到火锅底料中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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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也太大了!

2017年春节前后的半个月左右时间内, 唐某敏利用“秘方”熬制“老油”五六次,熬制出大约七八斤的“老油”,全部用到了火锅底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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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敏利用其经营的火锅店内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加工生产“老油”并用于火锅底料中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

幺妹火锅店

为了省钱,烧烤废油N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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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店口的小伙伴们,你们是不是也去过这家“幺妹火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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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眉头一皱,

感觉事情开始有些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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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孙某为了节约成本,主动授意在其店内负责烧烤的员工即被告人杨某英,将已经使用了二三天反复煎炸的烧烤废油经过简单过滤后,继续用于火锅底料“红油”的制作及炒菜、炒制酱料中,然后销售给顾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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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2月9日被查获,杨某英累计收集烧烤废油约500斤,孙某利用烧烤废油制作出“红油”约8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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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及杨某英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依法对被告人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被告人杨某英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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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伙伴们也不要太担心了,

更没必要恐慌。

这不,7月13日,

柯桥朋友们的朋友圈被霸屏了,

满满都是这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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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可以看到店面已经是大门紧锁,4间店面也被贴上了封条和告示,据周围群众反映,这是13日刚被查封的。

不过,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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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道行政执法中队

陈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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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

所以小伙伴们千万不能

啥事儿都去搭“地沟油”的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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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以后吃饭还得货比三家才是哦,

千万不能亏待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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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举报,以切实维护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法条索引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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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1月9日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地沟油”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