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
魏宏同志简历 | 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刘子溪)近日,一名四川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大竹县石河镇海螺水泥厂排污超标。对此,大竹县环境保护局回应称,经调查,该公司排放的超标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排放点主要为包装车间、物料堆场、车辆行驶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物料转运点等,生产的成品在外运过程中也有扬尘产生,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公司采取了以下降尘措施:(一)对包装车间已进行密闭收尘和降低传输带输送高度措施;(二)对粘土、原煤堆棚,进行了定时洒水降尘措施;(三)对入厂原料运输车辆,所有物料用蓬布覆盖,减少物料的飞扬和撒落;定时对进厂道路洒水降尘;(四)原料库运输道路两旁安装了自动洒水设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石河中学的一名普通学生,由于学校附近污染厂房越来越多且超标排放污染物导致我校多名学生患上呼吸道感染和各种不同疾病,在我们学校中午十二点还有浓烈的雾霾,每天课本上布满一层水泥灰,附近的海螺水泥厂不分白天昼夜排放污染物,其他小厂也纷纷效劳,我们学生每天都生活在雾霾里,附近的双拱镇已经日晒三竿,而我们这里还被夹杂着浓烈水泥灰的雾霾笼罩,不仅这些,在这里由于污染严重还生出了隐翅虫,一旦夏天的时候关了窗户还是会飞到教室里落到人身上还会使皮肤溃烂感染,这些黑心的水泥厂商为了利益不顾他人安危实为社会所不耻之人,希望这封小小的投诉信能引起领导的重视!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大竹县石河镇海螺水泥厂排污超标”的问题已收悉,现予以回复。 经调查,该公司排放的超标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排放点主要为包装车间、物料堆场、车辆行驶过程中引起的二次扬尘、物料转运点等,生产的成品在外运过程中也有扬尘产生,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公司采取了以下降尘措施:(一)对包装车间已进行密闭收尘和降低传输带输送高度措施;(二)对粘土、原煤堆棚,进行了定时洒水降尘措施;(三)对入厂原料运输车辆,所有物料用蓬布覆盖,减少物料的飞扬和撒落;定时对进厂道路洒水降尘;(四)原料库运输道路两旁安装了自动洒水设施。 今后大竹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好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学习进步! 大竹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8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们是眉山市仁寿县清水镇武警警官学院的拆迁户,现在正在进行安置,为什么政府强行我们必须在清水街上买商品房,每人赔偿的17万8千8百元钱不打给我们本人,由开发商跟政府结账,物管费又太高,太不合理。为什么不是钱与房自愿选择呢,希望书记给我们做主,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2013年10月因四川武警指挥学院项目建设占用了清水镇土地806.5亩,涉及拆迁户分别与清水镇政府签订了《武警指挥学院清水分校占地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安置方式为统规统建集中安置。2015年8月,清水镇人民政府向仁寿县政府提交了《仁寿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清水镇货币化安置方案的请示》,仁寿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清水镇货币化安置方案即:人均统一安置住房60㎡,房源为清水镇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经公开拍卖的土地,合规合法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开发的商品住房、商业门市和停车位。安置户选购房屋(门市或车位)后,将分别与清水镇政府、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再按协议约定结算找补。 由于您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28-36461101向眉山市仁寿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威远县界牌镇南强十七组村民,因手擘骨内长骨瘤,到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医、想询问一下,威远与自贡的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怎样,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14]166号)精神:我县2015年异地住院新农合补偿标准为: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伏线700元,可补偿范围内补偿比例为5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伏线900元,可补偿范围内补偿比例为40%;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伏线1000元,可补偿范围内补偿比例为30%。 2、凡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均应做到基层首诊,并按规定向参合地新合办备案。未按规定报告备案和未履行转诊手续(急诊除外)越级诊治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3、自2014年10月起,在开通直报系统的四川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在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即时结算。具体可咨询参合地新合办。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威远县卫计局,联系电话:0832-8101046.
【网民留言】
我是22幼小班的一名家长,前几天参加幼儿园的活动,无意中看到他们在屋顶搭建了房子(平时没注意),关键是搭建的材料实在令人担忧,很担心我娃娃的安全,要是娃娃正在楼上活动,搭建的垮了怎么办呢,也不知道他们的搭建是合法的不,能否把他们搭建合法的证明及使用的材料给我们这些家长看看呢,不然实在担心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第二十二幼儿园违章搭建的问题,经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为给幼儿提供充足的游戏空间和户外场地,保证幼儿每天不少于2 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成都市第二十二幼儿园对部分区域进行遮阳棚处理,以供幼儿游戏和户外活动所需。遮阳棚没有改变园所建筑结构,不会对建筑安全构成影响,对幼儿活动不构成安全隐患,不属违法建设。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该园的安全和园所建设工作,努力为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打造适宜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