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心面”为何能被“统一”包装销售?
15日,记者从哈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近日接到哈尔滨“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尚志经销商刘某的举报,曝出该企业售卖过期方便面,并可得到厂家补贴。刘某说,该公司的过期产品是不回收的,产品过期后公司的业务员会来清点过期产品的数量,此后每销售一袋过期产品,厂家就会补差价给他们。接到举报后,哈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具体事件仍在调查当中。(10月16日生活报)
举报人刘某是哈尔滨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尚志经销商,负责尚志地区“统一食品”的供货。按理说,“统一”公司允许他们销过期方便面,还给予高额补助,是从中获利的“好事情”,但由于良心上过不去,便举报了。那么,“统一”公司为何不摸摸自己的良心呢?
“统一”集团是一个特大集团公司,按理,经营是十分规范的。他们在本土和在其他国家经营时,应该还是比较正规的,很少甚至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为何在中国大陆就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时下,国人对食品安全的意识还不强,有的为贪图便宜还故意选择一些打折的食品购买。因此,一些企业掌握了人们的这种心理,把生产标签更换一下,通过打折、或者“买一送一”等方式把过期食品销售出去。这样不但减少了回收、销毁的成本,还获取了丰厚的利润。加上一些大集团大公司,虽然挂着“中外合资”的招牌,实际上都是国人在运作,这些经营者对国人的心理摸得很准。因此,他们敢违着良心,利用人们对“大集团”的信任,在“大集团”的招牌下,做出“黑良心”的事。
早些时候,杭州家乐福、上海家乐福均被查出销售假茅台。最近又曝光出上海福喜供应过期食品原料的问题。除了这些企业利用了人们对这些“名企”的过度信任之外,关键是我们对食品安全违法的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低。像这样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最高只能处以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且要查清这些企业到底销售了多少过期食品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往往查出的只是一个零头。再加上执法部门在处罚时还打了折扣,因此,对于那些实力强大的企业来说,区区几万、几十万元的处罚,根本取不到什么作用?
一些“大企业”销售过期食品,基本上都不是监管部门发现的,而是公司内部人员揭发的,或者是销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举报的。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经常是在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后事后介入,但此时,往往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监管滞后成为此类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确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产品质量抽查的制度。就如同体育界反兴奋剂,不打招呼,随时随地抽查一样,有问题立即采取行动,没问题就不回馈意见了。对于不积极进行抽查监管部门,如果在其辖区内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课以重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作为销费者不能被“统一”包装下的“黑良心”所蒙蔽,有关部门也应该撕下“统一”包装下的“黑良心”的伪装,让销售过期食品的“黑心商家”付出沉重的代价。(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