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贩销售未经检疫进口肉类产品 省食药监局公布2014年打假典型案例
私自销售未经检疫的牛肉,销售有毒花椒给火锅店做底料……3月1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4年度食药监打假典型案例。
销售未经检疫进口肉类产品
涉案金额552万元
2014年4月26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宏业集团肉联厂批发市场及冷藏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销售的鲜冻肉类产品无中文标签,且未能提供出入境货物检疫证明。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对上述5个案件,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4年5月12日和6月5日向蚌埠市公安局移交。
经公安机关侦查,当事人翁某某、石某某、姜某某、朱某某等人从南京、郑州、广州和徐州等地购进未经检疫无中文标签的牛肉产品,在蚌埠市宏业集团肉联厂批发市场内销售。本系列案件涉案金额55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目前4起案件已经侦查完毕,根据相关规定,1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罪。 10名犯罪嫌疑人被向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
没收不合格商品还被罚
2014年8月4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马鞍山市雨山区以贵调味品经营部食品仓库时发现库房内有正在办理的马鞍山市花山区众品烟酒商行案件中涉及可疑食品。该批可疑食品为安徽省繁昌县金竹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2日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210箱(12瓶/箱),无产品检验报告。现场对该批次可疑食品进行查封扣押(现场拍照取证),并进行抽样送检。
检验报告显示安徽省繁昌县金竹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2日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为不合格食品,不合格指标是“氨基酸态氮”,检验结果为0.05g/ml(标准值莛0.40g/ml),“苯甲酸及钠盐”,检验结果为1.4g/kg(荞1.0g/kg)。
2014年8月12日在对商行负责人吴某某的询问调查中了解到,“草菇老抽酿造酱油”是2014年7月27日从安徽省繁昌县金竹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210箱,19元/箱,自己以22元/箱对外销售。目前只销售出2014年7月2日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5箱。本案货值合计为4620元,违法所得为15元。
根据相关规定,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草菇老抽酿造酱油”并没收不合格批次“草菇老抽酿造酱油”210箱(12瓶/箱),同时处销售产品等值二倍924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元。
销售毒花椒 两人均被审查起诉
2014年2月8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蚌埠市龙子湖区某火锅店自制的火锅底料及可能存在问题的原料花椒、辣椒进行追踪监督抽检。执法人员初步调查供货方为蚌埠市龙子湖区海艳干货商行。
2014年3月6日执法人员对蚌埠市龙子湖区海艳干货商行销售的食品原料:特级韩城梅花椒、韩城梅花椒、韩城花椒进行抽检,经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不合格,均含有罗丹明B。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之后执法人员对涉案食品原料进行现场查封,立案查处。经查,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海某分别从山东某市场购进各种含有罗丹明B的花椒共计400公斤,在蚌埠市国强路市场向外销售,共得赃款21432元,剩余花椒64.6公斤被依法扣押。
根据相关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目前该案已经侦查终结,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嫌生产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
企业遭五倍罚款
2014年10月16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函,函中显示2014年8月2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上海某超市抽取到的马鞍山雨润百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生产批号2014年8月13日),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为不合格食品。
次日,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在该公司食品成品库未发现2014年8月13日生产的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的库存;调取该公司生产记录和发货记录,2014年8月13日共生产2770袋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2770袋贝贝罗尼意式萨拉米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发货850袋、2014年8月16日发货960袋、2014年8月20日发货960袋到上海某超市,已全部售完;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暂停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立即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157.8元;处生产食品货值金额五倍55400元罚款(合计金额58557.8元)。目前,公司已对食品生产加工车间环境、仓库及食品加工设备进行了全面消毒,并由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织对该不合格食品进行复审抽检。·石跃新实习生刘康佳本报记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