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水饺、馄炖,咱们都经常吃,可在德州武城有个小作坊,专门做水饺馄饨,不过人家这佐料里面可是下了猛料,工业盐。
近日,武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接到了盐务局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称在城区的一处加工作坊内,有黑心的商贩往食物内添加工业盐,武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与武城县盐务局工作人员立即对这个作坊进行突击检查。
武城县盐务局工作人员指着一个装工业盐的编织袋向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介绍,“国标 /T5462,5462是指的工业用盐,工业用盐就是5462,这是它的一个标号,国家承认的,这是标准的工业用盐。”
武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吕云鹏告诉记者,“在现场发现两袋用编织袋包装的食盐,其中一袋已经开封而且已经使用一部分。”
经盐务局工作人员鉴定,确定这两袋物品就是工业盐,更让人心惊的是,这个作坊主要生产肉馅水饺及馄饨,而这些工业盐就是用来调肉馅的。
武城县盐务局副局长王军介绍说,“当人体摄入0.3至0.55克亚硝酸钠,即可引起急性中毒,一旦中毒,十几分钟就可发病。”
据了解,工业盐原本用于制碱、锅炉软水、染料、肥皂及洗衣粉、饲料加工等领域。但是如果流入食用领域,危害相当巨大。因为工业盐中含有亚硝酸盐等成分,人吃了以后会发生慢性中毒。一般来说,人只要摄入0.2克到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亚硝酸盐,就可致人死亡。
作坊主张某交代,他之所以黑着心在食品里添加工业盐,其实就是为了省点钱。
民警吕云鹏告诉记者,“据他供述,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也就说工业用盐比我们的食用盐,价格大约要低50%左右。”
张某的行为,按照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他的行为构成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化学物质和有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将依法对他进行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目前张某掺加工业盐的食物已被销毁,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